简介:在《谁之全球化?何种法哲学?》的"第一部分",即《全球化与中国法学:一种开放性"全球化观"的建构》中,邓正来教授对当下中国法学的"全球化论辩"进行了严肃的学术批判。不过,鉴于法学理论的意识形态气质,邓教授的批判从国内层面对当下中国法学"全球化论辩"中的意识形态问题进行了问题化,即揭示了当下中国法学"全球化论辩"中论者之意识形态担当上的"无力"和"被动"。然而,缘于当下中国社会意识形态(以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为表征)于目前世界意识形态格局中的不利处境,"邓正来批判"从全球化话语来看(或在国际层面上)也存在着问题,即尽管当下中国法学"全球化论辩"中论者的意识形态担当内在地存在着问题,但他们毕竟在全力担负着国家意识形态安全的职责,不过,邓教授通过其严肃批判虽然展现出一种"厚重"和"主动"的意识形态担当,但是,即便邓教授的意识形态担当更为有力(甚或更为完善),他也无法及时和完全弥补其批判所会给当下中国社会意识形态安全造成的损害。
简介:非法证据排除是证据规则的核心,能够约束司法行为的恣意性。尽管这项机制已经在我国现行规范层面得以确立,却仍有不尽周延的地方,还需要不断予以完善。在中国的司法语境中,排除规则呈现出了与域外经验不甚一致的部分特征,如口供优先排除、多元主体参与、局部性排除等。究其根源,中国的法治建构不仅排除了自由主义思想的渗透,而且只是选择性地吸收了对抗体制,尤其是采用了一元化的审判格局。这些现象足以反映出本土法治资源的特征,符合经验逻辑的基本要求。非法证据排除在中国的未来命运,势必会具有鲜明的自我特色:一方面,排除手段不会成为实现证明规范化的唯一机制,而需要诉诸其他有效的补充方案:另一方面,排除时机的把握也能促进程序有效性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