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三年来,江苏省中华会计函授学校淮安市分校培训各类在职财会人员19730多人,其中财政干部400多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15000多人,会计从业资格1800多人,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590多人,会计电算化1500多人,会计职称140多人,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300多人,同时还完成县(区)及大、中专院校学生电算化考试5000多人,各类成人学历教育350多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作为地市一级的会计函授学校如何构建多层次、多形式的财会人员教育、培训服务体系,中华会计函授学校淮安市分校做了一些探索,取得了一些成绩,总结了一些经验。
简介:目前,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正在有计划地逐步推进。欺诈发行以及信息披露违法案件一直都是证监会监管的重点,然而,注册会计师(CPA)在相关案件中承担的法律责任却存在着“重行政、刑事,轻民事”的倾向,行政处罚的政策导向性明显,不能充分体现法律的震慑作用和经济救济功能。我国注册会计师承担的三种法律责任形式中,只有以民事法律责任为主体的形式能够适应注册制改革的需要。为了建立健全注册制改革环境下的配套设施,约束和规范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需要重视对CPA民事法律责任形式的运用,重构以民事责任为主体的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