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所有来稿请以下列注释体例为准:一、文中注释一律采用脚注,每页重新注码,样式为:①②③等。二、直接引用非原文时,注释前加"参见";间接引用时,应注明"转引自"。三、数个资料引自同一出处的,后注可采用"某某书,第页"或者"某某文"方式,也可重新作出完整注释;两个注释相邻的,可采"同上注,第页",也可重新作出完整注释。四、引用自己的作品时,请用完整注释方式。五、具体的完整注释范例:(1)著作类①谢晖:《法学范畴矛盾辨思》,山东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43~44页。(2)期刊类①卞建林、田心刚:《行进中的中国刑事诉讼法学:关键词展开》,载《中
简介:评论:二00八年您写了《法学三十年:重新出发》,文中提到中国法学“最大的挑战,不在体制内的腐败和控制(如买卖学位、竞贿评估、大小山头争夺资源),而是全球化即全球美国化的形势下,中国法学整体上的边缘化、殖民地化……主流法学在话语层面已广泛接受美国的影响,跨人了‘美国时代'”。时隔四年,回顾一下,中国法学的建树还是不少。比如,北大法学院强世功老师试图通过“不成文宪法”的概念来重构实践中的中国宪制;章永乐老师的专著《旧邦新造》,则是取政治学和法学双重视角,探讨晚清至民国的宪政史;山东大学田雷老师最近提交“八二宪法”纪念研讨会的论文,《“差序格局”、反定型化与未完全理论化合意——中国宪政模式的一种叙述》,也是一种重构的努力。您如何看待学术界这些新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