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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 个结果
  • 简介:<正>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颁布,我国开创了一个引进、利用外资的新局面。到1985年底,短短几年中,我国的中外合资企业从仅有的一家中波轮船有限公司发展到2300多家,另外还兴办了3800多家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120家外商独资企业,吸收外资达180多亿美元。由于我国利用外资还处在初创阶段,对于外商直接投资这个经济生活中的新事物还没有相应系统配套的法律进行指导和调整,因此在近几年的资企业实践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问题,资企业的注册资本问题就是其中之一。

  • 标签: 三资企业 注册资本 利用外资 外商直接投资 中外合资企业 外商独资企业
  • 简介:由于存在“大陆法重视理论与逻辑,英国法重视实践与经验”的法律传统界分,再加之英美契约法成形较晚,于是人们通常会认为,大陆法系契约法理论似乎肯定要比英美契约法理论丰富、高深和发达许多。但令人疑惑不已的是,在现代合同法重大理论的创造发展以及对国际契约规则的贡献方面,英美法似乎要比大陆法更具优势,这一点甚至连欧洲大陆的学者也深受困扰。

  • 标签: 契约法理论 三部曲 演化 美国 大陆法系 法律传统
  • 简介:中国共产党第代领导集体在继承毛泽东同志的人民民主专政理论和邓小平同志的民主法制思想基础之上,深刻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战略。其中,民主宪政思想是其依法治国现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文章从四个方面对这一思想作了探讨,并认为正是民主、宪政、法治者的有机统一折射出第代领导集体宪政思想的耀眼光辉。

  • 标签: 第三代领导集体 宪政思想 依法治国 法治国家 民主宪政 中国共产党
  • 简介:某市人民政府拟对一处城区进行改造,徐某等人因为对政府补偿金额不满意而拒不搬迁。2003年12月30日,该市人民政府责成建设局、城乡规划局、区人民政府会同市公安局对徐某居住的房子实施强制拆迁。2004年2月20日上午,在市建设局、公安局等执法人员实施拆迁的过程中,徐家父子人不让国家机关有关人员执行公务,并以砖头、玻璃、碗、瓦片、日光灯管等物砸和用尿、

  • 标签: 执行公务 国家工作人员 合法性 行政裁决 市人民政府 强制拆迁
  • 简介:本文就网络时代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的新挑战,提出了转变思想观念、建立“红色网站”。注重防范管理、加强理论与实践研究等一系列的积极应对措施。

  • 标签: 网络时代 思想政治工作 挑战 对策
  • 简介:在大学校园这样一个特殊的小社会、大世界中,大学生以受教育权被侵犯诉母校的不当惩戒纠纷在不断地上演着,文章分析了高校惩戒权和大学生受教育权冲突的原因,试图以最大限度的保护学生受教育权为考量基点,着重规范处于强势地位的高校惩戒权,以期达到二者之间的平衡。

  • 标签: 惩戒权 受教育权 冲突 平衡
  • 简介:深圳福田区警方对卖淫、嫖娼人员进行示众处理的行为属于羞辱性法律惩罚。根据“信号传递-合作”重复博弈模型的分析,羞辱性法律惩罚是一种信息沟通机制,通过传递非合作者的身份信息以便利惩罚与’威慑,同时表明国家权力执行者的合作者身份、确保权力运作的合法性。但是,由于存在惩罚程度的模糊性与“次群体”中的反信号问题,羞辱性法律惩罚的功能无法充分发挥甚至会产生负作用,因此已在历史上逐步消亡并且在现代社会中也是不可取的。

  • 标签: 羞辱性法律惩罚 “信号传递-合作”重复博弈模型 示众处理
  • 简介:"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哲学基础是历史唯物主义,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对历史唯物主义的创造性运用和发展.生产力是社会发展最终决定力量,代表先进生产力,是"个代表"的基础条件、根本力量.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根本任务".社会发展是全面的,在注重物质文明建设、坚持生产力标准的同时,也要注重精神文明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需要先进的生产力,也需要先进的文化.人民群众既是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创造者,又是其享有者.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是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目的和归宿."个代表"是一个统一整体,相互联系、相互促进."个代表"是历史唯物主义的与时俱进.

  • 标签: 三个代表 历史唯物主义 与时俱进
  • 简介:所有在内涵和外延处于不确定状态的法律概念均可称之为不确定法律概念.由于不确定法律概念在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上具有模糊性的特点,因此对此类概念的法律适用将陷入“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的模糊区域.在此模糊区域之中,上下审级法院之间所形成的功能分野陷入困境,下级法院对法律概念的判断仍应享有一定的自由评价空间,第审法院对此评价空间应予以尊重.司法判例中所形成的“概念认识错误-是否对所有重要性事实审查穷尽-是否违反经验法则或具有可责问的违反程序性事项”的有限审查及其少数无限审查的例外,共同构成不确定法律概念的司法审查原则.

  • 标签: 不确定法律概念 逻辑区分 司法统一
  • 简介:国际投资与国际商事仲裁中的第方资助是近年来的一个热点话题。所谓第方资助,简单地讲就是非仲裁程序的当事人对仲裁程序的当事人,一般是申请人提供资金资助,使其能够启动并顺利完成仲裁程序,并从胜诉裁决中获取收益的一种投资模式。虽然提供资助的第方并非仲裁程序的当事人,但是由于它对申请人提供了资金支持,资本的逐利性将不可避免地驱使其对仲裁程序进行干预,从而对仲裁程序产生一些不利影响。因此,很多国家在认可第方资助合法性的同时,也对其进行一定的规制。本文在分析第方资助对仲裁程序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基础上,比较了有关国家的立法与实践,提出中国大陆为了构建世界仲裁中心,在立法尚不成熟之前,可以通过仲裁机构制定指引,为当事人利用第方资助提供指南,从而尽可能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待时机成熟时,可以通过立法对诸如资助方资本充足率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以促进第方资助市场的良性发展。

  • 标签: 国际仲裁 第三方资助 利益冲突 披露义务
  • 简介:由广东省法学会、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澳门大学法学院共同主办,澳门特区检察院协办的第届粤港澳法学论坛,于2010年12月14~16日在澳门举行。本川沦坛,得到了中国法学会、广东省委政法委和省府港澳办的高度重视。

  • 标签: 中国法学会 澳门大学 粤港澳 论坛 香港城市大学 2010年
  • 简介:司法权的行使总是以实现立法机关的意志,即法律规范为目的,而决不能受法官个人意志的丝毫影响。——约翰·马歇尔法律解释有许多种可能性,作为法院判决基础的只是其中的一种,如何取舍选择当然取决于进行解释的人的主观性价值判断。……[所以]审判规范不能从法律条文中靠逻辑演绎出来,而应该通过观察和分析现实的社会关系去归纳之。——来栖

  • 标签: 法律解释学 哈贝玛斯 法律规范 实用法学 法律思考 德沃金
  • 简介:许多行政许可行为不仅涉及被许可人之权益,同时还会对相关第人的权益带来影响;同样,由违法行政许可行为引起的国家赔偿责任,不仅包括对被许可人权益之赔偿,而且也应包括对许可第人因许可行为所受损害之权益的赔偿。目前,我国行政法律制度与法学研究中对许可第人的国家赔偿问题的关注甚少。本文将探讨引起许可第人之国家赔偿的主要情形、如何认定对许可第人的国家赔偿责任,以及如何修正相关法律以有效保障许可第人之合法权益等问题。

  • 标签: 行政许可法 国家赔偿 行政许可第三人 损害 归责原则 因果关系
  • 简介:广东是外向型经济的代表省份,受到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和全球经济增长放缓的影响尤为明显,企业等市场主体遇到很多新的情况和困难,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有新的期待。在此背景下,2008年12月30日,广东高院知识产权庭到外向型经济的代表性地区东莞市调研,与企业界人士就知识产权保护如何应对金融危机的冲击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座谈交流。2009年1月14日,广东高院组织召开为“促进一保持”提供司法保障企业家座谈会,进一步全面了解情况,探讨司法对策,郑鄂院长亲自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 标签: 知识产权审判 国际金融危机 外向型经济 服务 全球经济增长 知识产权保护
  • 简介:人代履行是《行政强制法》上一种重要的行政强制执行方式,不仅符合民营化的时代潮流,而且能够缓和执法过程中的官民对立。该项制度的展开,需要对代履行制度的应用、行政机关与第人代履行的选择、第人的积极资格与消极资格展开讨论,增强其实践生命力。

  • 标签: 代履行 第三人代履行 行政机关 第三人 行政强制法
  • 简介: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公开审判活动、裁判理由、裁判依据和裁判结果的重要载体。近十年来,在最高人民法院的示范和支持下,全国各地法院积极开展裁判文书上网工作。

  • 标签: 裁判文书 公开 上网 最高人民法院 重奏 监督
  • 简介:由于宏观暴力、金钱暴力和象征暴力这些压制性因素对法学学术交往的扭曲,法学学术批判和交流在很多情况下是很难达成合法性共识的,是无效的。学术交往有其自身的运作逻辑和规则,不同于政治领域的权力逻辑,因此,政治干预并不能在法学界制造合法性,而只会破坏合法性。根据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法学学术批判存在个有效性维度:真实性、正确性和真诚性,而中国法学学术批判在这个方面可能还存在着一些严重的问题。只有满足了这个有效性维度,法学学术批判和交流才能不断地达成有效的短暂性共识,才能为法制改革提供知识支持。

  • 标签: 学术交往 真实性 正确性 真诚性
  • 简介:作为法律职业者的基本思维形式和思维技术,司法段论在法律思维的世界中一直长盛不衰,但其法治命运可谓跌宕起伏。纵观人类法律史,司法段论经历了曲折的发展过程,在形式主义法学时期受到了空前的礼遇,其后又遭遇了自由法运动和现实主义法运动的无情批判。对司法段论,我们要做的不是抛弃,而是要对其进行结构重构,以克服其不足。司法段论不仪应当坚持,而且应当强化,应当始终被置于法律适用过程的基石地位。

  • 标签: 司法三段论 批判 拯救
  • 简介:在行政程序法典阙如的情形下,我国新《行政诉讼法》担纲了规范行政程序瑕疵类型的重任。新法对行政程序瑕疵采取"违反法定程序"与"程序轻微违法"的二分法,忽略了司法实践中大量存在的第种类型:不被撤销或确认违法,而是由法院予以指正并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狭义程序瑕疵"。在引入"狭义程序瑕疵"而形成分法后,有必要在制度层面增设"忽略不计(视为合法)"的法律后果。同时,基于完善行政程序瑕疵的判决方式考虑,应排除撤销判决中部分撤销之适用、质疑责令重作判决不受限制之正当性、反对增设补正判决作为确认违法判决之从判决,还应防止法院因宽泛认定"狭义程序瑕疵"而大量作出驳回诉讼请求判决的现象。为此,应以"违反程度轻微且行政机关自行实施了有意义的补正"作为适用驳回判决的前提。

  • 标签: 行政程序瑕疵 三分法 狭义程序瑕疵 视为合法 驳回诉讼请求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