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病历档案,俗称“病历”。我国古代所谓的“诊籍”(汉朝)、“医案”(明朝),以及日本所谓的“病志”(《医师法》),等等,同病历档案大体上是一回事。一九五三年,中央卫生部统一规定,将病历档案称为“病案”。现实生活中,对于病案的医学意义(包括医学治疗、医学研究,等等),人们大都自觉不自觉地、在不同程度上,领会到了它的重要性。但是,就病案的法律意义而言,又有多少人给它以应有的关注呢?我们看到,少数患者及其亲朋好友,少数医务人员以及其他人员,违反病案管理制度,擅自毁损(篡改、破坏、盗窃、毁灭……)病案材料,进而构成诬陷罪、伪证罪或者包庇罪,等等。我们还看到,不少法律工作者和法学研究人员,他们虽然知道病案的法律意义,但慑于病案的高度专业化,只好对它敬而
简介:<正>在中国律师队伍中,兼职律师占有重要地位。尤其是政法院校的教师,大多作为兼职律师从事律师业务,这就为中国法律家利用自己的法律知识为社会服务提供了机会。我们北京市第十律师事务所就是一家院校兼职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全部来自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现共有律师81人,其中有教授、副教授高级职称的律师54人。此外,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经司法部批准,还建立了全国首家民间性质的物证技术鉴定中心。这个中心作出各种司法鉴定,全国各级司法机关都认可其效力。这两个法律服务机构,使法律家有用武之地,并在实践中检验法律理论,培育法律人才,成为教学科研联系实际的基地。总结我们的经验,可以概括为以下四个服务;
简介:法律的名称应与其调整的社会关系保持一致,法律学科的名称应与其研究对象的名称保持一致。国际私法适一称谓未能反映调整涉外民事关系法律的本质属性,未能与我国调整涉外民事关系法律的名称保持一致。调整涉外民事关系法律的名称应称作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以涉外民事关系法律为研究对象的法律学科的名称应称作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学。
简介:今年十月一日,是我们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四十周年。四十年来,我国的法学研究同其他各项事业一样,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为了庆祝新中国成立四十周年,交流法学研究成果,特全文刊登我校陈光中、张晋藩、巫昌祯三位教授各自为中国政治学会会长、中国法学会名誉会长,著名法学家张友渔主编的《中国法学四十年》一书撰写的学术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