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13
259 个结果
  • 简介:近年来我国机构投资者的力量不断壮大,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也已初见成效.然而与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机构投资者在参与公司治理方面还处于起步阶段,各种问题尤存,采取必要的措施完善我国机构投资者在公司治理的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 标签: 中国 公司治理结构 证券市场 机构投资者 立法
  • 简介:公司机关体系的优化运行是股东权益实现的保障。由于公司立法过于原则、模糊,我国公司机关体系尚未实现优化运行。本文对公司法有关条款进行了扩大解释。并提出了一些立法建议,以期完善公司机关体系,裨益于股东权益保护。作者认为,为完善股东大会制度应明确股东大会决议的最高效力,并应采取措施方便股东及时仍效地行使表决权与监督纠正权;对董事会的完善,应侧重于强化董事、经理的责任义务;而完善监事会制度应旨在确保监督的

  • 标签: 公司机关体系 优化运行 股东权益保护 股东大会
  • 简介:文章对上市公司监事制度产生的根源、若干国家实施的监事制度的各自特点进行了评价,分析了我国上市公司监事制度在体制性环境和制度设计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予以完善的意见.作者认为,独立董事和独立监事可以并列存在,职责可以在法律上切分;监事会中不必强制性地要求有职工代表参加;外部监事可由相关银行的代表充任;应在法律上明确规定监事和董事一样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 标签: 中国 《公司法》 上市公司 治理结构 监事制度 法律职责
  • 简介:<正>所谓期货经纪公司,我国《期货经纪公司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定义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接受客户委托,用自己名义进行期货买卖,以获取佣金为公司。客户则是指委托期货经纪公司从事期货交易的人,包括公民和法人以及其它经济组织。近年来,随着我国期货市场的迅速发展,期货经纪公司与客户之间发生的纠纷越来越多。对于他们之间发生的纠纷该如何处理,这既是一个实践问题,又是一个理论问题。笔者试图从它们之间的关系及责任入手,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作一简要分析,供理论研究和司法适用时参考。

  • 标签: 期货经纪公司 责任分析 转委托 造成损失 交易员 期货交易
  • 简介:审计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保证,对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具有重要意义;资本流动的全球化使,导上市公司审计监管的国际合作十分必要。就此而言存在着两种主要模式:以美国萨班斯法为代表的信任本国和域外监管模式,以及以欧盟公司法第8号指令为代表的相互信任和母国监管模式。欧盟干2011年对我国上市公司的审计监管体制作出等效性认定,为中国和欧盟成员国的合作开创了重要条件,也对中美谈判产生了积极影响?、中国应充分利用欧盟的等效性认定,完成与欧盟成员国的谈判并缔结工作安排,完善有关立法,并联合欧盟应对美国的联合检查要求。

  • 标签: 审计 等效性 充分性 相互信任 母国监管
  • 简介:毋庸置疑,公司已经代替国家成为了世界经济中最重要的创造者,而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公司的活动已经超出了其产生之初的边界,公司跨越边界在其产生的管辖区之外活动已经带来了许多不同的问题。处理这些公司问题的法院也只得确认哪一个法律是或者应该是规范公司事务的法律。公司可能有内部事务的失序和争议,或可能面临其外部关系的困境。在寻求解决这些问题时,

  • 标签: 外国公司 规制理论 欧洲 世界经济 创造者 全球化
  • 简介:我国上市公司股票协议转让中有关问题探讨郭君放上市公司股票协议转让是指当事人之间以协议方式有偿转让或受让上市公司的国家股或法人股。这里的当事人可以是地方政府,也可以是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司,但不包括自然人。协议转让的标的只能是上市公司的国家股或法人股,不...

  • 标签: 协议转让 我国上市公司 关联交易 公司收购 反垄断 目标公司
  • 简介:公司人格否认原则的内含公司人格否认是美国法院在审理公司纠纷案件中首创的一个判例法原则,也称揭开公司法人面纱理论。该理论已被英、德、日在司法实践中接受并加以运用,法国和意大利等国甚至将该法理立法化。公司人格否认原则的真正含义是:当某一公司形式因被他人控制或操纵而不再具有独立性,并且被利用以规避法律或逃避契约义务时,执法机关将无视该公司法律形式上的独立人格,而要求隐身其背后的控制和操纵者──股东或其他当事人,对公司的债务或行为承担责任。公司人格否认理论与大陆法系中有关法人本质理论中的法人否认说是两种根本不同的理论。法人本质理论中的法人否认说,认为法人本身是不存在的,它只不过是为了一定的目的集合而

  • 标签: 公司人格否认原则 公司人格独立 理论基础 法人资格 规避法律 具体法律关系
  • 简介:外国公司是指在另一个管辖区成立的公司,虚假外国公司是在另一个管辖区成立,但是与该管辖区没有重要联系的公司,这会产生有关适用法律、股东和第三方保护、国家利益等特定问题。这些问题对于适用成立地国法律于公司的地区而言是特别重要的,因为,这种规则让这些实体可以自由地选择他们的适用法。尽管在美国的管辖区内已经普遍采纳了这种方法,但是在欧共体内情况并不明确。

  • 标签: 公司设立制度 适用法律 冲突问题 美国 欧洲 外国公司
  • 简介:一、建立时效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一)必要性。所谓竞业禁止义务,是指公司的董事、经理不得为自己或第三者从事属于本公司营业部类的交易;也禁止与公司交易。也就是说,公司董事、经理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同意外,不得向公司转让自己的产品或其他财产,也不得受让公司的产品或其他财产。而竞业禁止的行为,即是董事、经理违反了该规定,实施了上文所禁止的行为。

  • 标签: 竞业禁止义务 追诉时效 财产 董事 时效制度 公司法
  • 简介:公司设立登记是公民自主创业经营的“门槛”,通过立法对个人、企业、政府以及其他组织等法律主体的权力(利)、义务和责任进行分配,是国家管理公司设立活动的基本手段。与之配套,立法中权责利的一致、执法中合法性与正当性的统一,司法中公力救济(矫正)机制与私力救济手段、目的的协调,是法律公平与正义目标实现的必备条件。当前公司设立登记中行政权力与责任不一致,行政执法、刑事纠错与民事救济彼此脱节,民事权益无法得到充分保护与救济,这既有重刑轻民、大政府小社会等历史、文化背景和现实状况等原因,也有合法性与正当性统一的法律理念缺失,法律背后利益博弈的失衡,以及人为、机械割裂刑事、行政及民事(实体与程序)的错误法律观和司法观的影响。

  • 标签: 公司设立 权力(利) 责任分配 救济机制
  • 简介:限制问题是正在制定中的《劳动合同法》应规范的内容之一。单位对劳动者再就业进行的竞限制行为和劳动者的忠实义务之间存在何种关系,他们各自和保守商业秘密之间的关系如何看待,以及竞限制行为的理由、合法性条件如何确定等问题,是《劳动合同法》正确规范竞限制行为不可回避的考虑因素。本文提出,劳动者的忠实义务和竞限制条款是两个含义不同的概念,两者来自不同的法律目标:前者是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所要求的,而后者则是在保护公共利益、保护劳动自由权和公平竞争原则之间寻求平衡的结果。在区分了相关的基本概念的含义之后,文章结合英法两国劳动法判例的分析,对竞限制条款的有效条件、履行和相应的违法责任进行了阐述,并对我国《劳动合同法》中的竞限制立法和相关司法提出建议。

  • 标签: 忠实义务 竞业限制条款 英法劳动法判例 中国劳动合同立法
  • 简介:我国现行调整保障房领域的法律仅关注产权型保障房的分配,而忽视其退出机制,此种立法现状导致的“结构性缺失”是制约产权型保障房制度顺利实施的症结所在。鉴此,构建公平、合理的退出机制是使产权型保障房回归“公共产品”的价值属性之保障。通过分析有限产权理论和共有产权理论下不同的退出模式,可以看出共有产权理论对于解决当前产权型保障房退出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具有理论上的正当性和实践中的可操作性,应予以肯定并逐步完善。

  • 标签: 产权型保障房 退出 有限产权 |
  • 简介:上市公司参加社会捐赠事业是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主要方式,是值得法律设置相应的专门规则加以推进的事业。在保护捐赠人捐赠权利的同时,要注意上市公司的开放性特点、营利性宗旨使其参加捐赠事业与其他捐赠人的区别,对上市公司的捐赠应当有更完善的内在约束规则和外在法律规制,其在参加社会捐赠事业的同时,协调好公司、股东、管理层、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的不同利益,完善信息披露机制,完善捐赠程序和行为,使捐赠额度符合上市公司的经营判断规则,使捐赠更符合社会公益目的。

  • 标签: 社会捐赠 公益 营利性 上市公司
  • 简介:一、前言廿世纪的最初十余年,也约是在清朝统治的最后十多年间,中国政府不仅开始大量继受许多原本实行于欧陆、英美或是日本的经济立法,同时也开始大力提倡本国商人筹组商会,并且赋予商会执行多项经济立法的法定任务。这是政府对经济立法的努力,而在商人方面,也开始更主动地争取制修经济立法的主导权,包括苏州商会在内的全国商会代表,

  • 标签: 商事立法 苏州 经济立法 专利 保护 金箔
  • 简介:监事机构诉松权是法律平衡公司董事会与监事机构之间因权利中心转移造成监事机构监督乏力,股东权益遭受侵害后无从救济的两难境地的精巧设计和解决办法,在我国,公司治理结构中监事会职能弱化,存在明显漏洞,现行法律难敷应用,故应及时确立公司监事机构诉讼制度。

  • 标签: 监事机构诉讼权 可诉性 立法建议
  • 简介:我国试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实践表明,被授权经营的国有控股公司是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从而实现政企分开和高效运作国有资产的重要企业形式,但在其组建及运行中因缺乏立法的规范而存在一些问题。

  • 标签: 国有控股公司 规范组建 高效运作 中国 公司法
  • 简介:货币借贷是自然人之间、公司之间以及相互之间常见的行为,目前调整借贷的立法众多,渊源层次复杂且不协调,借贷合同效力规范争议较大。《公司法》第149条和第116条的规定没有解决公司间借贷关系与效力问题,公司立法应该梳理已有的法律条文,明确对公司间借贷活动的禁止、允许或其他安排,以促进公司借贷行为的规范运作。在禁止加例外许可的公司借贷立法模式下探讨公司借贷立法的结构性调整,实现公司对内部关系人借贷禁止的同时,平衡合理的公司资金融通渠道与资金调度周转。

  • 标签: 公司借贷 借贷关系 禁止 例外许可 借贷立法
  • 简介:上市公司在突发环境事件时.要依据证券法律的规定发布重大事件的临时报告。然而.我国现行证券法律中的重大事件并没有明确涵盖到突发环境事件,而且以价格敏感性作为衡量突发环境事件重大性的判断标准在实践中常陷入困境。因此,必须考虑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特殊性.一方面.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中的概念与分类引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重大性的判断标准:另一方面.强化证监会与环保部关于突发环境事件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合作监管.

  • 标签: 突发环境事件 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 重大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