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布尔迪厄的权力理论是分析妇女问题的有效范畴。一般认为,在唐人丧葬中,男性子嗣主持操办父母丧事为其时的主流,可称为男性的“官方权力”;女儿主持父母丧葬、寡妇主持亡夫及族人丧葬,则为主流的变通。崔暟家族的四位妇女——王媛、卢梵儿、李金、崔严爱均介入过丧葬,但其丧葬权呈不同样态。王媛、李金两位女家长直接使用了男性的“官方权力”;卢梵儿以为母的“支配权力”安排了自己的权葬地;夫亡无子的崔严爱被赋予了男性的“官方权力”,但这是在胞弟“支配权力”的帮助下完成的。崔暟家族及其婚配者均出身顶级士族,以优美的家风著称于世,故其家族妇女拥有的丧葬权,当在其时礼法接受的范围之内。
简介:本文通过对湖北恩施双龙村3位女性个人生活经历的研究,探讨集体化时代中国乡村女性权利和地位变化的过程。文章认为,经历集体化的中国乡村女性的社会地位提高、社会权利增加是不容置疑的事实,但这个过程的完成并不单纯只是凭借了国家政策"自上而下"的贯彻和政治动员,更重要的是依靠了大量女性自身的抗争行为:她们在主体意识觉醒后,主动利用国家政策与家庭、家族及歪曲国家政策的基层行政人员进行斗争,最终与传统决裂。女性不是国家力量的被动接受者,而是积极的缔造者和改编者,国家既充当了女性解放的裁决人,又被利用成为解放的工具。并最终,在多方力量的博弈和较量中,女性部分完成了提高自身权利和地位的历史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