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一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罗马法与英国法的关系成为英国法律史上最难解的问题之一。传统的英国法理论认为,英国普通法是一个独立发展的制度,不曾受任何外来影响。的确,与欧洲大陆国家相比,英国法律的发展独树一帜,但这并不是说,它完全离开了欧洲历史上罗马法传播的主流。实际上,罗马法对英国普通法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只是,这种影响的方式、时机、程度和性质,与欧洲大陆国家的情况迥然有别。本文的目的,正是要通
简介:<正>《论法的精神》开篇这样写道:从最广泛的意义来说,法是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文中重点号为引者所加)这是一个自然法的定义。这样说有两层意思。第一,可以这样来界定自然法。孟德斯鸠说,自然法“单纯渊源于我们生命的本质”。是人类在组成社会之前接受的规律。(同上
英国普通法中的罗马法因素
自然法今昔:法律中的价值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