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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在探索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过程中,始终关注着非公经济的发展,并对其存在和发展的客观必然性、地位和作用及其与公有的关系问题进行了深刻的分析和阐述,形成了完整的理论体系,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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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江泽民在十五大报告中指出:“要全面认识公有经济的含义。公有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公有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要努力寻找能够极...

  • 标签: 公有制实现形式 股份合作制企业 公有制观念 股份制 公有制的实现形式 所有制
  • 简介:<正>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吴敬琏在《报告选》1993年第4期上发表《市场经济体制发育问题》一文,其中谈到对公有、私有与私有化的重新认识问题,摘要如下:一、历史发展到今天,是否应对传统公有和私有进行重新认识?我认为,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肯定的。大约前年,我与中央领导同志交谈时,提出过这个问题。实际上,现在的公有、私有和一百年前古典的公有、古典的私有已经有很大的差别。从私有来说,马克思在他逝世前已经指出,随着生产的社会化,私有制发生很大变化,由私人的资本主义变成社会的资本主义制度,就是股份公司制度。古

  • 标签: 私有制 传统公有制 私有化 重新认识 社会化 市场经济体制
  • 简介:在一些水流流经的我国山区农村,河地上的石头被大肆盗取.这是否侵害了山民的合法权益?石头上可能成立环境权与所有权等权益类型,其中所有权的救济思路更具可行性.沿着土地改革乃至更早时期以下的历史线索,可以找到石头所从属的物,即河地与山岭为集体所有的依据,进而据以论定石头的权属.

  • 标签: 公有制体系 环境权 石头 河流 山岭 集体所有权
  • 简介:<正>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农村乡镇企业出现了各种各样的股份经济,大多处于试验、探索的阶段。近年来,特别是邓小平同志南巡重要谈话和中央政治局全体会议以来,我国改革开放出现了一个新的高潮,股份制作为一种财产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相分离的企业财产组织形式,显示出其独特的功效,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股份企业已成为我国乡镇企业中一支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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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一、问题的缘起2000年杭州老人叶某遗赠保姆百万元一案,曾在杭州引起轰动,全国各地不少媒体纷纷报道,这至少说明这一合法、正确的判决没有被人们普遍接受。有学者撰文提出应在继承法中设立特留份制度,因为老人叶某的女儿无遗产可继承。...

  • 标签: 遗赠 遗产 继承法 被继承人 近亲属 特留份制度
  • 简介:知识产权与公有领域,是针对人类的智慧创作物而言的两个方面。知识产权就是由智力劳动者在公有领域的元素上施加智力劳动后产生的具有新价值的成果,而依法获得的专有权利;公有领域则是公众依据法律规定可以自由使用的智慧创作物所组成的集合。形式上看,知识产权与公有领域两者是相互排斥的,但实质上两者却是相互依赖的。在满足法律规定条件的情况下,以公有领域元素为素材创作出来的智力成果转化为知识产权,成为私人财产。另一方面,知识产权保护对象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为公有领域的元素,成为人类的共有财富。本文围绕知识产权与公有领域,从五个方面展开研究,以期厘清两者之间的辩证关系。

  • 标签: 知识产权 公有领域 辩证关系
  • 简介:“原始基金”是非公募基金会成立的必要条件之一。目前,《基金会管理条例》及其相关规章对此所作的规定,存在着不足,需要加以完善。首先,原始基金在形式上限于“货币资金”。其实,它也应该包括“实物”。其次,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人民币。其实,最低额应适度降低且考虑地区差异。再次,《基金会管理条例》对公民捐助行为的种类、捐助行为的属性及其法律效力,均未规定。立法建议是:公民的捐助行为包括生前捐助和遗嘱捐助;捐助行为属单方法律行为、自“征得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时起生效;公民遗嘱捐助在捐赠人死亡时生效。最后,原始基金不能享受税收优惠。其实,当年即应享受税收优惠;对超出当年额度的部分,可以在后几个年度实行税前扣除。

  • 标签: 原始基金 实物 最低价值 捐助行为 税收优惠
  • 简介:最近引发热议的"非公益必要不干扰"原则,来源于百度诉奇虎360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的判决,由北京高院石必胜法官提出。2015年2月,最高院驳回了奇虎360的再审请求,并认可了"非公益必要不干扰"原则。而学界对于该原则仍提出了反对意见。从互联网行业中竞争的现状出发,分析该领域中出现的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法院审理过程中遇到的困境,并探讨近些年互联网领域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展态势。根据整理的规制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的规章以及行业自律公约,讨论由《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衍生出来的"非公益必要不干扰"原则,明晰公共利益和竞争秩序原则多发的原因,希冀能够实现互联网领域竞争的良性和可持续发展。

  • 标签: 公共利益 互联网行业 不正当竞争 基本原则
  • 简介:<正>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为股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条件。一、人们投资观念的转变为股份经济奠定了基础我国开展大规模的现代化经济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这些资金现在主要靠提高国内储蓄率、增加国民储蓄来加以解决。近十几年来,全国储蓄存款余额连续八年以40%以上的速度递增,1991年达到9943.5亿元,如此储蓄存量为实行股份的资金来源提供了一条主要渠道。

  • 标签: 股份制经济 经济体制改革 进一步发展 股票市场 企业债券 储蓄存款余额
  • 简介:<正>股份制作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种模式已经试行几年了,学者们对股份的理论作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对股份在中国经济中的可行性作了充分论证。但是,在中国的现行企业股份问题上有两大疑难点一直未能解决,一是股份可能形成对公有的冲击,这是实践中的难点;二是人们将股份的外延无限扩大,将股份与股权等同起来,形成对中国股份错误的理论导向,这是理论上的难点。在此,我们只对理论上的难点予以探索,对股份与股权制作一番比较。

  • 标签: 股份制 股权制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 比较研究 企业股份制 公有制
  • 简介:<正>弹劾,指对官吏违法失职行为的检举、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从历史上考察,弹劾最早出现于雅典的克里斯悌尼时期,当时曾设立贝壳弹劾。即每年春季召集一次非常的公民大会,用口头表决是否有危害公民自由的人,是否要举行贝壳弹劾。如有必要,便再召集第二次公民大会,每个公民在牡蛎壳上写下他认为危害公民自由的人的名字。得票最多的人,便被放逐国外十年,期满后,可返回雅典,复得公民权和财产。当时雅典依这样的贝壳弹劾,解决了不少政治上的纷争。

  • 标签: 弹劾制 公民自由 公民大会 法律责任 雅典 失职行为
  • 简介:作为新型的公益组织,非公募基金会具有自身结构特征,从而导致了基本矛盾的产生,即私人属性与公益待遇之间,基金会的控制人可能滥用公益待遇。非公募基金会基本矛盾的成因可归为:性恶论与慈善失灵。基本矛盾的解决需要借助于法律。我国未来非公募基金会的法律制度应以性恶论作为基础,以防范、惩处滥用行为为内容。

  • 标签: 非公募基金会 滥用 慈善失灵 性恶论
  • 简介:<正>西方有两门经济学与法学间的边缘学科:一个是经济分析法学(又称法律经济学),它在法律问题的研究中导入经济分析,借以提高法律的制定与实施的效率与效益,这是法学的一个分支。另一个是产权经济学,它认为经济运行要更有效率,就要有明晰的产权界区(或边界),否则,就会引起交易中的摩擦,增加交易成本①,影响市场机制的作用。这样,在经济学研究中就引进了产权、权利、义务等法学概念,这是经济学的一个分支。当前,两门学科的引进和建立都是改革所需要的。

  • 标签: 所有制范畴 国家所有权 现代企业制度 现代产权制度 产权经济学 产权关系
  • 简介:<正>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人们固有的婚姻、家庭、生活等观念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家庭生活方式及各项职能无论在深度上还是广度上都有巨大的充实和扩展,家庭财产关系日趋复杂多样,家庭财产的法律地位日显突出。其中,夫妻财产完全突破和超越了传统及现行法定模式,在性质、种类、范围、形式及操作运行等方面都发生着巨变。另外,市场经济向社会展示的动态性

  • 标签: 法定夫妻财产制 特有财产 法定财产制 家庭财产关系 共同财产制 市场经济体制
  • 简介:<正>近几年来,随着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各种形式的责任应运而生,审判中也要实行责任。众所周知,责任的核心是明确划分责权范围,以权力确定责任,以责任承担制约权利行使,防止权力滥用,从而增强人的工作责任心,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审判权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随着法制的健全,法律的调整作用将

  • 标签: 责任制度 独任审判员 审判工作 审判人员 人民法院 审判委员会
  • 简介:<正>搞活全民所有大中型企业一直是我国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和重点,为此,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的重大步骤和措施:扩大企业自主权(放权让利)、两步利改税、承包经营责任以及股份试点等等。通过多年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已有越来越多的人形成了一种共识,即实行股份是搞活全民所有大中型企业、改善企业经营机制,使其成为能够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法人、完善我国企业法人制度

  • 标签: 全民所有制 企业股份制 大中型企业 模式选择 承包经营责任制 企业职工
  • 简介:<正>九、判决的执行判决的执行是将司法机构对案件的判决按其要求加以实现,是诉讼程序的最终阶段。在法制史上这是一个较复杂的问题。它既包括刑事案件,也包括民事案件和其他种类的案件。虽然判决的执行共同点是强制,但一般说,案件的性质不同,执行的方法也不一样。这里仅谈秦的几个主要刑种——死刑、肉刑和徒刑的执行情况。(一)几种死刑的执行秦的死刑种类很多,见于史籍和云梦秦简记载的有:斩、绞、弃市、戮、磔、枭首、族、车裂、体解、剖腹、坑、定杀、疾藜、凿颠、抽胁、镬烹和赐死等。上述死刑,除对某些官贵的犯罪采取“自裁”于内部之外,大部分是当众处死的。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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