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防卫制度,自古有之。我国社会主义刑法所规定的正当防卫制度与剥削阶级国家的防卫制度相比较,具有三个一致性的特点,即是:维护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一致性;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护法和守法的一致性。总之,充分认识我国正当防卫的本质和特征,对于正确行使防卫权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正当防卫制度,是一个理论性、实践性都很强的法律规范。区分正当防卫、防卫过当、过时防卫,又是一个是十分严肃而重大的课题。本文将对这三个问题,分别谈一点个人的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17条规定:“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正当防卫行为,不负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的规定,正当防卫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人采用造成一定损害的方法,以防止公共利益、本人
简介:公安院校是培养警察的摇篮,胡锦涛总书记明确指出:"在全部公安工作中,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证。"公安院校教育教学质量直接决定着新时期警察的基本素质,是公安队伍建设的基础性环节,而教学质量提高的关键在于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和创新,这也正是当前公安院校教育教学体系改革的方向标和动力源。为此,笔者就何为案例实战模拟教学法;在警察防卫控制训练中实施案例实战模拟教学法的步骤、特点、作用、效果和意义等作以阐述,使其为提高转制后公安院校新警的警察防卫控制和警务战术服务,改变当前警察防卫控制训练中普遍存在的"竞技化、形式化、过分军事化"的异化现象,使警察防卫控制训练和公安实战有机结合,真正实现其功效最大化,既在法律意识和自我防卫意识的统领下,使受训学员具备过硬的警察防卫控制和警务战术水平,真正达到"育警强警"的目的。
简介:<正>如果让人们看到他们的犯罪可能受到宽恕,或者刑罚并不一定是犯罪的必然结果,就会煽惑起犯罪不受处罚的幻想。一、问题的提出——[意]贝卡里亚偶然防卫是指行为人主观上没有防卫意图,但其实施的行为在客观上起到了保护自己或者无辜第三人的防卫效果的事实样态。根据行为人对其所实施的行为的主观心态不同,可将偶然防卫分为故意的偶然防卫、过失的偶然防卫以及意外的偶然防卫[1];根据防卫行为所保护的法益主体不同,可将偶然防卫分为救助他人型的偶然防卫与保全自己型的偶然防卫。究其实质,偶然防卫体现为被防卫人在两个相互衔接的行为中的不同身份(加害人与被害人)的竞合关系。正是这种竞合关系使得偶然防卫人的刑事责任问题成为刑法学上一个极具争议的理论问题。
简介:我国关于防卫挑拨之理论不够细致,这导致实务界不区分挑拨者是否真的是意图借防卫之名行侵害之实,而一律以防卫挑拨的理由否定其享有正当防卫权。这使得很多没有加害意图的挑拨者丧失了正当防卫权。防卫挑拨依照挑拨者的主观不同,可以分为意图式挑拨和可责难但非意图式挑拨,前者不享有防卫权,而后者应当享有受限制的防卫权。可责难但非意图式挑拨的挑拨人只有在无法退避或者单纯的防御行为无法保护法益的情况下才能行使积极的正当防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