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目的探究接受经皮椎体成形术后骨质疏松性椎体压缩骨折患者邻近椎体再骨折的危险因素。方法选取本院2009年3月—2015年10月的47例接受经皮椎体成形术的骨质疏松性椎体压缩骨折患者,5例患者在随访过程中邻近椎体再次骨折作为观察组,在42例没有再次骨折患者中随意抽取5例患者作为对照组。并对年龄、性别以及骨水泥注入量等相关因素影响进行对比。结果观察组与对照组患者在骨水泥渗漏、骨水泥注入量、腰椎骨密度、以及抗骨质疏松治疗方面(P<0.05)。结论接受经皮椎体成形术后骨质疏松性椎体压缩骨折患者邻近椎体再骨折的危险因素主要有骨水泥渗漏、骨水泥注入量、腰椎骨密度以及抗骨质疏松治。
简介:目的:探讨椎体成形术(PVP)治疗骨质疏松性椎体压缩骨折(OVCF)后邻近椎体骨折的发生率和相关危险因素。方法:收集我院应用PVP治疗OVCF且随访资料完整的220例患者的356节椎体,回顾性分析患者一般资料、骨折类型、手术情况等对PVP术后邻近椎体骨折的影响。结果:356节椎体中共有39节(10.9%)发生邻近椎体骨折。骨水泥椎间盘内渗漏、骨折椎体数量、骨折部位特别是胸腰段骨折,与邻近椎体骨折具有相关性(P〈0.05)。结论:PVP术后邻近椎体骨折的发生率较高,骨水泥椎间盘内渗漏,骨折椎体数量,胸腰段骨折是PVP治疗OVCF后邻近椎体骨折发生的相关危险因素。
简介:【摘要】 目的:比较经皮椎体成形与椎体球囊扩张后凸成形术治疗原发性骨质疏松性单椎体压缩骨折的效果,分析两种手术方式对患者邻近椎体骨折、伤椎再骨折的影响。方法:以2019年5月至2021年4月为病例搜集时间段,选取我院收治的原发性骨质疏松性单椎体压缩骨折患者45例为研究对象,随机分为PKP组22例和PVP组23例,分别行椎体球囊扩张后凸成形术、经皮椎体成形术。比较两组患者的cobb角度、伤锥前缘高度及其邻近椎体骨折、伤椎再骨折发生率。结果:术后6个月,PKP组cobb角度小于PVP组,伤锥前缘高度高于PVP组(P<0.05)。两组邻近椎体骨折、伤椎再骨折发生率比较,无明显差异(P>0.05)。结论:与PVP相比,PKP治疗原发性骨质疏松性单椎体压缩骨折,具有更好的效果。
简介:目的探讨经皮椎体成形术(percutaneousvertebroplasty,PVP)治疗骨质疏松性椎体压缩骨折(osteoporoticvertebralcompressionfracture,OVCF)术后邻近椎体再骨折的危险因素。方法选择2012年1月—2015年1月收治的OVCF患者300例为研究对象,均行PVP术治疗。根据术后是否发生再骨折分为再骨折组104例和未再骨折组196例。对两组临床资料进行单因素分析,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的变量纳入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分析PVP术后邻近椎体再骨折的危险因素。结果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显示,年龄、椎体高度恢复、Cobb角、骨水泥渗漏为OVCF患者PVP术后邻近椎体再骨折的独立危险因素,骨密度为保护因素(P<0.05,P<0.01)。结论OVCF患者行PVP术后发生邻近椎体再骨折与年龄、椎体高度恢复、Cobb角、骨水泥渗漏有关,临床应采取相应预防措施。
简介:摘要目的观察甲状旁腺激素(PTH)(1-34)在治疗胸腰椎骨质疏松性椎体压缩骨折(OVCF)经皮椎体后凸成形术(PKP)后邻近椎体再骨折中的效果。方法回顾性分析2014年1月至2018年6月山西白求恩医院骨科收治的43例胸腰椎OVCF PKP术后邻近椎体再骨折患者资料。其中男14例,女29例;年龄平均73.7岁(61~84岁);邻近椎体再骨折部位:T9 1例,T10 2例,T11 7例,T12 14例,L1 12例,L2 4例,L3 2例,L4 1例。根据治疗方式不同分为3组:A组行PKP治疗(22例),B组行PKP+PTH(1-34)治疗(9例),C组行PTH(1-34)治疗(12例)。记录并比较3组患者入院时、术后6个月X线椎体前缘、中线高度及后凸cobb角,入院时及治疗后6、12个月左侧髋部骨密度,入院时、治疗后3、6、12个月视觉模拟量表(VAS)评分、Oswestry功能障碍指数(ODI)评分。结果3组患者术前一般资料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A组中有3例患者再次出现邻近椎体压缩骨折,B、C组中未出现再次OVCF。A、B组治疗后6个月时椎体高度及后凸cobb角均较入院时改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而C组无改善。B组治疗后6、12个月及C组治疗后12个月时骨密度T值较入院时改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而A组无改善。3组患者的VAS、ODI评分较入院时改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 0.05)。结论PTH(1-34)治疗胸腰椎OVCF PKP术后邻近椎体再骨折可明显改善老年骨质疏松患者的骨密度,防止伤椎塌陷并减少PKP术后骨折患者邻近椎体再骨折。PTH(1-34)结合PKP还可以恢复椎体高度,减少椎体后凸畸形,是治疗OVCF PKP再骨折有效的治疗方法。
简介:目的探讨经皮椎体后凸成形术治疗单椎体骨质疏松性椎体压缩骨折术后近期手术椎体再骨折相关原因,为临床预防提供参考。方法对已行椎体后凸成形术(percutaneouskyphoplasty,PKP)治疗且符合纳入标准的188例患者临床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根据患者的临床表现及影像学显示,分为手术椎体再骨折组(A组,共24例),无再发椎体骨折组(B组,共164例)。术后随访1年以上,记录所有入选患者的性别、年龄、身高、体重、身体质量指数(bodymassindex,BMI)、骨密度、手术节段、骨水泥注入量、骨水泥弥散形态、骨水泥与椎体上下终板间距离、术后佩戴支具的时间、术后是否规范化使用抗骨质疏松治疗等相关因素,探讨导致术后手术椎体再骨折的原因。结果性别、年龄、身高、体重、BMI、手术节段、骨水泥注入量、术后佩戴支具时间等因素在A、B两组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A组患者术后规范抗骨质疏松治疗依从性较B组差,术后6个月A、B两组骨密度T值分别为(-2.46±0.700)、(-2.21±0.71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末次随访时A、B两组分别为(-2.37±0.896)、(-1.92±0.804),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将椎体内骨水泥弥散形态分为团块状与海绵状,其中A、B两组团块状分布分别为15例、58例,海绵状分布分别为9例、106例,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6.490,P〈0.05)。术后3d复查测量A、B两组骨水泥上缘距上终板距离分别为(3.38±0.744)mm、(1.98±0.707)mm,骨水泥下缘距下终板距离分别为(3.13±0.835)mm、(1.82±0.475)mm,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PKP术后近期手术椎体再骨折是多方面综合因素共同引起的,其中骨水泥弥散形态、骨水泥与椎体上下终板间距离以及骨密度是导致手术椎体再骨折的重要危险因素。
简介:摘要目的探讨椎体成形术治疗椎体骨质疏松性压缩性骨折,术后再骨折发生的相关因素从而提高临床疗效,为预防术后再骨折提供临床参考。方法选取2015年3月至2017年3月因椎体骨质疏松性压缩骨折住院患者,符合纳入标准57例。术后随访6个月,随访中再次出现腰背部疼痛或腰背部疼痛加重者,行胸腰椎X片及MRI检查,确诊出现再骨折患者8例纳入再骨折组。其余随访中无再骨折49例纳入未骨折组。运用SPSS18.0统计软件分别统计再骨折组和未骨折组患者的年龄、性别、入院时骨密度、PVP手术时椎体内骨水泥的灌注量、骨水泥渗漏情况及术后随访中抗骨质疏松治疗情况进行分析。分析这两组间数据得到与再骨折的相关危险因素及与再骨折的关系。数值资料用均数士标准差(x-±s)表示,采用t检验法分析,分类资料用频数表示,采用X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为差异有显著统计学意义。结果随访6个月,将对照组与实验组的骨折诱因、年龄、性别、骨密度、骨水泥灌注量、骨水泥椎间渗漏及抗骨质疏松治疗情况进行统计学分析后提示(1)组间年龄比较P>0.05,差异无统计学意义;(2)组间性别比较P>0.05,差异无统计学意义;(3)组间骨水泥灌注量比较P>0.05,差异无统计学意义;(4)两组骨密度T值比较P<0.0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5)两组患者术后抗骨质疏松治疗情况比较P<0.05,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6)两组骨水泥渗漏情况比较P<0.05,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结论PVP术后椎体再发骨折与骨水泥椎间渗漏、骨密度情况、术后是否规范抗骨质疏松治疗具有相关性。
简介:摘要目的分析并探讨骨质疏松性椎体压缩性骨折经皮穿刺椎体成形术治疗对患椎邻近椎体退变和骨折的影响。方法此次实验32例研究对象均为我院收治的骨质疏松性椎体压缩骨折患者,所选对象均接受经皮穿刺椎体成形术治疗,对治疗前后疼痛评分以及患椎邻近椎体前缘、θ角和中柱压缩率进行比较。结果术前与术后疼痛评分分别是(7.15±2.48)和(1.72±0.82),组间差异明显,统计学存在意义(P<0.05);在θ角、中柱压缩率和前缘压缩率方面,术后要比术前高出许多,差异显著,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给予骨质疏松性椎体压缩骨折患者经皮穿刺椎体成形术治疗,虽然取得了显著效果,改善了患者疼痛程度,但是加快了患椎邻近椎体退变速度,所以需要根据患者身体状况采取相应的治疗方法。
简介:摘要目的观察并分析骨质疏松性骨折患者经皮椎体成形术后再骨折的治疗方法与效果。方法研究对象取2013年7月~2014年7月期间我院骨科收治的36例骨质疏松性椎体压缩性骨折病例,入组病例均接受经皮椎体成形术后再骨折,经过临床评估后再次采用经皮椎体成形术式治疗,分别在手术前后评估入组病例生活自理能力(ADL)以及视觉模拟疼痛评分(VAS),并对研究结果相关数据作统计学处理。结果本组36例患者手术均告成功,同时未见椎体周围静脉引流、骨水泥侵入椎间盘以及周围软组织等相关影像学并发症。与术前相比,术后入组病例骨密度、VAS评分以及ADL评分均有明显改善,前后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对于骨质疏松性骨折患者而言,PVP术后有较大几率引发椎体再骨折问题;临床对于此类病例再次采取椎体成形术治疗依然可收到满意效果,同时强调积极规范的抗骨质疏松联合用药治疗。
简介:[摘要 ]目的 探讨骨水泥椎体强化与保守治疗骨质疏松椎体压缩性骨折再骨折的风险。方法 选取我院 2016年 1月~ 2018年 12月收治的 90例骨质疏松椎体压缩性骨折患者作为研究对象,采用随机数字法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各 45例,其中对照组患者均采用保守治疗,观察组患者均骨水泥椎体强化治疗。记录并两组患者术后再发骨折的时间和发生率。结果 观察组患者的再骨折发生时间为( 9.32±8.05)个月,显著长于对照组的( 5.66±5.23)个月;再骨折发生率为 4.44%,显著低于对照组的 17.78%;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 P<0.05)。结论 相对于保守治疗,骨水泥椎体强化治疗骨质疏松椎体压缩性骨折再骨折的风险显著降低。
简介:摘要目的探讨经后路椎体次全切治疗胸腰段椎体成形术椎再骨折的疗效。方法回顾性分析2017年6月至2019年10月河南省人民医院脊柱外科收治的28例胸腰段椎体成形术椎再骨折患者资料。男7例,女21例;年龄61~76岁,平均62.4岁;骨折椎体:T11 5例,T12 9例,L1 11例,L2 3例;既往手术方法:经皮椎体成形术治疗17例,经皮椎体后凸成形术治疗11例。手术方法:后路切除棘突、椎板,经侧方切除关节突、横突,部分切除椎体、骨水泥及上下椎间盘,神经减压,椎体间人工椎体固定,后路钉棒矫形固定。记录手术时间及术中出血量,比较患者术前和末次随访时后凸cobb角评价矫形效果;比较患者术前和末次随访时疼痛视觉模拟评分(VAS)、日本骨科协会(JOA)评分评价脊柱功能改善情况。结果本组患者手术时间平均为182.1 min,术中出血量平均为996.2 mL。28例患者术后随访8~29个月(平均19.8个月),无明显神经功能损伤及其他严重并发症发生。cobb角由术前的41.3°±10.3°改善为末次随访时的6.4°±2.5°,VAS评分由术前的(7.3±1.8)分改善为末次随访时的(2.5±1.0)分,JOA评分由术前的(8.4±2.3)分改善为末次随访时的(21.3±2.5)分,以上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经后路椎体次全切治疗胸腰段椎体成形术椎再骨折,可一期进行骨水泥清除、椎管减压、椎间植骨融合,重建脊柱稳定性,有很好的疗效。
简介:目的探讨行单节段经皮椎体成形术(percutaneousvertebroplasty,PVP)后发生症状性椎体再骨折的危险因素。方法选取2015年5月~2016年10月,对诊断为骨质疏松性椎体压缩骨折(osteoporoticvertebralcompressionfracture,OVCF)并行PVP的94例患者行回顾性研究,19位患者在术后随访期间出现症状性椎体再骨折(再骨折组),75位未发生再骨折(对照组)。比较分析两组的生物学和手术各参数。结果随访出现再骨折病例中,邻近椎体再骨折11例(57.89%,11/19),非邻近椎体再骨折8例(42.11%,8/19),邻位椎体骨折均为术后6月以内发生,非邻位椎体再骨折中仅2例(25.00%,2/8)发生在术后6月以内。既往骨折病史(P=0.01)、骨水泥是否分布对称(P=0.02)、骨水泥量(P=0.02)及骨水泥分布位置(P=0.03)是椎体再骨折发生的独立危险因素。结论骨水泥填充位置、骨水泥量、分布是否对称以及既往骨折病史是发生再骨折的影响因素,而PVP术后更长时间内出现椎体再骨折与骨质疏松(osteoporosis,OP)相关。
简介:摘要:目的:探究脊柱骨质疏松性椎体压缩骨折(OVCF)椎体成形术实施后,患者的卧床休养时间以及再骨折之间存在的关联性。方法:回顾性调查2021年1月至12月之间我院接收的部分OVCF椎体成形术患者,需要从中筛选出100例符合要求的患者展开深入探究,将之称为OVCF组,按照患者术后一年是否发生再骨折问题,将这些研究对象分为A组和B组,A组包含30例患者,其均出现了再骨折问题;B组包含70例患者,其均未出现再骨折问题。此外,在2021年1月至12月之间还有选出50例非OVCF志愿者进行对照,称之为非OVCF组。针对此次入选的所有研究对象展开相关指标的检测工作,同时重点研究卧床时间和再骨折二者之间存在的关联性。结果:从β-CTX方面进行统计比较,OVCF组的数值水平明显高于非OVCF组;另外针对两组患者展开P1NP、椎体BMD的对比工作,结果显示OCVF组的数值水平低于另外一组,对比差异性较为突出(P<0.05)。针对A、B两组的情况展开相应的分析,在卧床时间、β-CTX、椎体BMD这几方面指标的对比中,组间对比差距较为显著(P<0.05)。结论:对于实施OCVF椎体成形术的患者而言,其术后的卧床时间和再骨折情况的产生二者之间有着较高的联系性,在一定程度上,随着患者卧床时间的增长,再骨折出现可能性也会更大。
简介:目的探讨骨质疏松性椎体骨折经皮椎体后凸成形术(PKP)后再发椎体骨折的临床治疗方案。方法回顾性分析2011年1月至2013年6月在本院行PKP术后再发椎体骨折23例(29椎)患者的临床资料,其中10例行保守治疗,13例再次行PKP术治疗,进行两种治疗方法的疼痛评分(VAS)和临床疗效的比较分析。结果骨质疏松性椎体骨折行PKP术后再发椎体骨折以初次为多椎体PKP术的邻椎骨折较多,在短期内(6月内)再次发生概率较大,为82.61%。与治疗前比较,再发椎体骨折的两组患者经治疗后VAS评分均明显下降,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再发椎体骨折行PKP术治疗的患者在治疗1周、3月时VAS评分明显低于保守治疗组,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再发椎体骨折行PKP术治疗的患者在治疗1周、3月时有效率分别为69.23%、84.62%,与保守治疗组比较均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两组患者在治疗6月时的VAS评分和有效率相互比较,均没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再次行椎体成形术治疗具有良好的短期及长期疗效,可以作为治疗骨质疏松性骨折经皮椎体成形术后再发椎体骨折的有效治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