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卖方有责"是一句罗马法格言,意指"卖者自慎";即卖方应当对买方因购买产品或服务而出现的问题负责。与"卖方有责"相反,还有另外一句普通法格言,意指"让买方保持清醒",即买方应当对自己的利益负责。"卖方有责"一词,并不经常见诸法律学人与法律实践者的案头。相反,"买者自负"作为一种通行的裁判思维,一度流行于我国司法及金融实务界。所谓"买者自负",是指"从事购买行为的主
简介:<正>一、民间借贷的内涵民间借贷属于民间的信用部门,国外的学者大多是相对于正规金融机构来界定民间借贷的内涵的,他们多以是否处于中央银行和金融监管的监管范围之内或者以相关的资金融通活动有无经过正规金融体系为标准来定义民间借贷的内涵。其被称之为非正规金融,指未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查批准的,并且不受监督管理的,活跃于金融
简介:<正>随着商业银行体制改革和金融创新的深化,商业银行进一步加强了信贷风险的管理,对信用度较低的小企业提高授信门槛或提高抵押及担保的比例,使这些企业和个人融资成本较高。长期以来,现有的银行体系很难全面地满足广大小企业的资金需求,因此,民间借贷必然产生了广阔的市场。民间借贷活动正日益活跃,一方面为中小企业融资和地区经济发展提供了大量的资金支撑,另一方面由于我国民间借贷缺乏有
简介:<正>一、民间借贷的概念及其特征从我国目前的研究状况来看,学界对于民间借贷的内涵并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学者们一般将民间借贷视为民间金融、非正规金融①的同义语。有些学者认为,民间借贷是指相对于正规金融而言,在金融体系中没有受到国家信用控制和监管当局监管的金融交易活动,包括非正规的金融中介和非正规的金融市场。②有些学者则认为,
简介:<正>民间借贷系属私法之合同领域,合同关系之要旨体现于自由。从此角度出发,对民间借贷利息进行管制似乎违背了契约自由之精神。早在1816年,边沁的《为高利贷辩护》一书中就逐项批评了管制高利贷的理由。第一,"既然双方都出于自愿,为什么法律要管制借贷双方自愿设定的利率?""为什么非金钱借贷的交易中法律不管制利
简介:对于不同门类艺术作品之间的高精度临摹,实质是复制或者改编了原作的独创性表达,并不因为载体或者价值的变化而构成“适当引用”或者“转换性使用”,不属于合理使用他人作品的行为方式,构成对他人作品复制权或者改编权的侵害。
简介:记者:2006年,国家版权局会同有关单位。完成了作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一部分的版权战略的研究和制定工作。它在2007年全国版权工作中的意义是什么?
“卖方有责”论——以金融产品商事交易为例
民问借贷风险的法律防范
民问融资法律规制问题研究
论民问借贷的法律规制——以借贷形式的视角分析
民问借贷利息法律管制之考究——基于商法角度建立民间借贷利率市场化路径
略论视觉艺术作品问的“挪用”——以“从摄影到油画”的高精度临摹为视角
2007年版权工作新举措新亮点——国家版权局新闻发言人王自强答记者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