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党政干部论坛》发表过一篇短文,叫《领导者要经常“盘货”》,文中引费孝通教授的话,认为领导者常整理自己的知识,总结自己的经验,有助于不断进步.否则就没有多少货色可以推销出去.(大意)这使我受到启发.想到作为一个领导干部不仅要经常盘货,而且更要多多进货,只有多进货,学会更多更新的本领和知识,才能对工作有所增益.其实.毛泽东1939年5月20日在延安在职干部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中就早已这样告诫过我们了.他说:“我们队伍里边有一种恐慌,不是经济恐慌.也不是政治恐慌,而是本领恐慌.过去学的本领只有一点点.今天用一些.明天用一些.渐渐告罄了.好象一个铺子,本来东西不多、一卖就空,空空如也,再开下去就不成了,再开就一定要进货.我们干部的进货,就是学习本领,这是我们许多干部所迫切需要的.”
简介:<正>据2004年10月4日新加坡通讯报道,中国的进货商在上月长纤维纸浆交货价下跌后已经大规模重返市场.北方漂白针叶牛皮浆和松木浆都下跌了60美元/吨.进货商买进了供货商所
简介:<正>有些会计教材在处理商品流通企业进货短缺问题上,是在发生短缺而短缺原因尚未查明时就将短缺商品应负担的增值税转人“待处理财产损溢”帐户。即根据收货凭证和商品溢缺报告单,按实收商品数额借记“库存商品”科目,按短缺商品数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按应收商品数额贷记“商品采购”科目;同时按短缺商品应负担的增值税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笔者认为这种做法不妥。首先“待处理财产损溢”是核算企业在清查财产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和毁损,而增值税是价外税,除“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项目外,其余财产物资项目的计价均不应包括增值税。其次,在转帐时间上,应在查明原因后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发生进货短缺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可能是正常损耗引起,也可能是供货单位少发、运输机构责任事故和自然灾害造成。在众多原因中,只有发生非正常损失才需将应交增值税转出,其他原因引起的进货短缺则无须通过“进项税额转出”栏目核算。例如,某批发企业向外地甲公司购进商品一批,进价50000元,进项税额8500元,先支付贷款,商品运到点验入库时发现短缺500元,原因不明。这笔业务。应作如下处理:
简介:商品流通企业的进货费用按现行制度规定列入当期损益,不计入所购商品的成本。如此处理,有其原因和优点,但也存在明显的不足,现分析如下。将进货费用列入当期损益的处理方法与1993年会计制度改革之前商业、粮食、供销、图书发行等企业的做法是不一致的。在物资供销企业,原制度是将其作为待摊进货费用处理的。在外贸企业,原来是将其计入商品进价的。1993年会计制度改革,统一了核算方法,要求将其一律列入当期损益,使相同的业务在该行业中的处理方法归于一致,应该说是一大进步,但仍不够彻底。这样处理的原因有以下几点:①商品流通企业尤其是商业企业所购商品的品种繁多,不象工业企业和其他企业那样进料品种较单一。若将进货费用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