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私自录音证据以其取得的便利性被当事人广泛采用,成为维护自身利益的重要证据。相较于当事人对私自录音证据的热衷,司法实践中却只有很少部分的相关录音证据被法官采信。究其原因,还在于我国民事诉讼法和证据规则对于录音证据规定笼统模糊,造成不同法官对私自录音证据的证据能力采取了不同看法。面对私自录音证据在审查和认证时存在的争议和分歧,不但影响了私自录音证据作用的发挥,也不利于当事人的利益的保护。基于以上现状,本文将从私自录音证据的概念、特征、立法现状等理论层面进行讨论,并结合司法实践,以对民事诉讼中私自录音证据的证据能力进行研究。
简介:摘要2012年我国《民事诉讼法》修改中一个引人瞩目之处就是将诚实信用原则明文化、法定化。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13条第1款规定“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诉讼主体在民事诉讼中应当诚实信用地实施民事诉讼行为是《民事诉讼法》的基本要求。诚实信用原则是将人们的道德规范植入法律规范中,以提升法律规范的要求。正因为诚实信用是一种道德要求,且诉讼主体的行为又是多种多样的,所以难以在民事诉讼中将其完全加以具体化、制度化,而只能作为一种抽象的原则加以规定。诚实信用原则本身所具有的“非规范性、模糊性、衡平性、强行性、强制性、补充性”等特点,决定了其在适用上存在相当程度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