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医疗过错的认定是医疗侵权责任成立的核心要件。常见的医疗过错包含医疗伦理过错、医疗技术过错、病历书写/保管过错与组织协调过错,有类型化探讨之必要。实践中医疗过错认定规则的司法适用出现了偏差,主要体现为:医疗水平认定标准模糊、诊疗规范适用绝对化、医疗过错的免责事由存在争议及司法过度依赖医疗损害鉴定意见等。完善医疗过错的认定规则应遵循如下路径:明确医疗水平判断的“理性医生”标准;限缩法律上诊疗规范的范畴,排除其绝对适用效力;规范医疗过错的免责事由,认可紧急医疗措施的免责性,重视患者的个体差异;审慎对待医疗损害鉴定意见,明确其只能作为案情判断的辅助证据。
简介: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应当以夫妻财产制为逻辑起点,分别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适用不同的认定规则。对于法定财产制而言,法释[2018]2号改变了由《婚姻法》所确立的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债权人的证明责任也应当按照新的认定标准重新调整。但对于夫妻共有财产实施保存行为和简易修缮等负担的债务,仍可依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法律推定规则确定当事人的证明责任和证明对象。对于约定财产制而言,债权人对于夫妻财产契约是否知情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规则具有重要影响。此外,鉴于夫妻共同债务认定问题的重要性,应当以《民法典》编纂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