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简介:一、引言创作是一个凝结心智、表达思想的独立过程。作品是创作者的创造性劳动成果,无论是按照作者的人格学说,还是财产的劳动学说,其只应当归属於创作者。但是在实践中,任何创作过程都是个体性的,任何作品都是形式化的,作品与作者的关系通常是隐蔽的。作品来源的隐蔽性与作品的公共性形成了矛盾,
简介:作者的署名权是著作权中最重要的人身权,这种权利具有永久存在,与作者人身不可分离的特点.由于第17条对著作权中哪些内容能由合同约定没有明示,故人们在署名权能否由委托合同约定问题上出现不同理解.本文从我国的立法基础、署名权的内涵、功能及行使方式等四个方面对此问题作了一点分析,得出委托作品著作权归属可约定的内容中不应包含署名权的结论,即署名权只能归属于作者,不能由委托合同确定.
简介:美术作品署名与商标关系的探讨,在国内尚没有见到专门研究文章,无所借鉴。本文也只是笔者的初步思考,但笔者认为,这个问题是可以进行深入研究的。
简介:孙雷是刚分到局宣传处上班的大学生。一次,他写了一篇新闻稿子送到报社。编辑看过之后说稿子挺不错,准备用,但让孙雷把稿子先拿回去签字盖章,说是核实新闻材料的真实性。
简介:有一位教授在演讲,当剩下最后30分钟时,教授说:“各位若有问题,可以写字条交给我的助理,由我为各位解答。”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属于著作权人,著作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等17项权利。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著作权人有在作品上署名或不署名的权利,有署真实姓名或署笔名、假名的权利。但在科技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一般应署作者的真实姓名,除科普作品等外,不提倡署笔名或假名。
简介:圣人云:“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古代文人士大夫重名而轻利,因而,对以文传名的署名问题看得很重。作品问世后,要不要署名,该署谁的名,自古就有着成熟而严谨的一套做法,这些做法也影响着近现代学人。
简介:人类学的研究成果认为,精神权利的观念已经久远,但精神权利的制度化却是近代西方的产物.对争议中的冒名行为,笔者认为乃是属于侵害作者署名权的行为.我国法上有关保护作品完整权的规定尽管构造合理,但失之偏颇.通过比较法上的研究,笔者提出了完善我国法的建议.
简介:作者在作品上的“署名”内含两层观念:确认作者与作品的精神联系;公示作者对作品的所有权。对后一观念的遗弃是署名权陷入困境的根本原因。
简介:阅读现代图书,一册在手,首先映入眼中的是书名,其次即是作者。而作者的题署也只是姓名而已。但古代典籍却截然不同,作者的署名方式多样,名目繁多,且很复杂。远古时期,古籍一般是不标作者姓名的。《诗经》三百篇,除少数几篇可以考见作者姓名外,绝大部分都是无名氏的作品。这并非因时代久远无法考订,而是在采诗的当时,就并没注意作者姓名。采诗者只是要诗的内容,供周王室以观民风,以诗配乐。
简介:文章作者署名应符合GB7713的有关规定。依据GB/T16159参照ISO690并经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认可,中国作者姓名的汉语拼音采取如下写法,姓前名后,中间为空格。姓氏的全部字母大写,复姓应连写。名
简介:《墨攻》是一部好片子,一些评论家说它是迄今中国所有大片中最好的一部。可是很不幸,关于编剧署名权的争执发生在它身上。随着电影《墨攻》的上映,影片编剧的署名问题也出来,湖南籍剧作家李树型在新闻发布会上说,该片导演张之亮请他写了《墨攻》的剧本,却在影片上标明“导演、编剧:张之亮”,这就侵犯了他作为编剧的署名权。张之亮先生的解释是这样的:“整个戏鸣谢的名单在最后面,李先生的名字也有,在剧本创作一栏里。
简介:10月8日起,湖北日报报业集团在所属各媒体编辑部开展了“署名打假”活动(见11月11日《湖北日报》)。读此报道,笔者深为这一举措拍手叫好。
简介:论文的作者应在发表的作品上署名。署名者可以是个人作者、合作作者或团体作者,是拥有著作权的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
插图作品就没署名权?
作品署名的证据认定规则
对委托作品署名权约定问题的法律思考
美术作品署名的商标意义及“冒名”造假问题
署名
只有署名
关于署名
趣说署名
文摘署名应清楚
精神权利研究——以署名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为主轴
从"署名"到署名权:观念的遗弃与权利的困境
关于文章作者的署名
漫谈古书作者的署名
关于作者署名的说明
假冒他人姓名发表作品的侵权性问题──侵犯姓名权还是侵犯署名权
论署名权——从法律角度看《墨攻》的署名权问题
“署名打假”是及时雨
作者署名的意义及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