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1995年2月28日颁布实施。以下简称《警察法》),作为确立我国人民警察制度,规范警察行为,保障^民警察依法行使职权的一项国家的基本法律,对有效地预防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提高警察执法素质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适应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警察法》借鉴国外警察制度的有益经验,在原来人民警察条例的基础上对人民警察的职权进行了补充和修改,增加了许多新的职权,使之更加系统化,全面化。本文就人民警察的行政权试作论述。
简介:摘要:政府在行使行政权力进行干预经济时,应注意行政权力行使的方式范围。只强调行政权力对市场的介入,而不对行政权实施有效的控制必然会造成行政权力的失控,影响到社会经济的发展。
简介:政府权力清单提出的目的是规制行政权的行使,在本质上仍然是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作为对行政权的控制工具。然而政府权力清单的构建,无法协调和处理好其所涉及的行政法相关关系,陷入了作为行政自制规则与法律的界限模糊、行政规则与行政裁量之间的失衡、弱化了司法有限审查原则的效力、行政公权对社会私领域造成了消极影响等多方面的困境。所以,以行政法治的形成为视角,结合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未来设想,规制行政权行使的出路在于:将政府权力清单仅仅定义为具有政府信息公开性质的,对各项公共权力进行统计的"明细单",并通过权力清单的相关实践,为日后《行政程序法》的制定提供经验上的参考和方法上的铺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