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新学期开始了,学生们升入了二年级,他们长大了,懂事了,能从心里喜欢我这个老师了,我说的每一句话他们都能放在心上了,这让我感到很欣慰。我想,在班级管理上有了一年级的基础,这学期可以松一口气,放手让学生参与班级管理,我的工作负担也能减轻很多。可是刚开学就遇到了烦心事儿,班级转来了一对龙凤胎,我很关注这兄妹俩,上课时经常提问他们,妹妹比较好,能回答我的问题,可是哥哥却让我非常失望,和他交流很吃力,而且哥哥只顾玩自己手中的东西,对我爱理不理,根本不听我的话,与我交流也从来不正眼看我。几乎每一节课的科任老师都会向我反映哥哥如何影响课堂纪律,如玩一些小玩具,和老师顶嘴,钻到桌子底下自己玩耍,经常做一些怪动作等等。通过几天的观察,我也发现哥哥的缺点比较多,习惯于我行我素,把老师说的话当成耳旁风,不愿意接受老师的批评。我及时与他的家人沟通,了解到原来这对龙凤胎是孤儿,在爷爷奶奶身边长大,老人比较溺爱哥哥,致使哥哥养成了很多坏习惯。
简介:经济损失规则的概念和适用范围仍是争议的主题,这一规则本身的混乱伴随着该规则产生原因的更大的不确定性.区分侵权法和合同法的边界功能是经济损失规则令人信服的理论基础,但是一些重要的原则限制了边界功能的适用范围.在涉及合同关系的案件中解释及适用经济损失规则,只有关注诉讼当事人的实际行动才能恰当地实现该规则的边界功能.首先,如果原告不是某个协议的当事人,那么就没有任何理由限制原告依据侵权法享有的任何权利.其次,不能基于一个不是真实存在的合同提供的假想救济以及合同对纯粹经济损失的补偿具有假想的优先权限制原告的权利.再次,如果被告违反了一项独立于合同责任的侵权法义务,当事人之间的合同没有明确地或足够充分地暗示取代侵权法的救济,当事人则有权获得侵权法的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