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自十五大报告将依法保障司法独立作为我国深层次司法改革的目标,我国学术界纷纷对司法独立的内涵、价值、保障机制等问题展开了多方位的、较系统的讨论与研究。本文从分析我国现行“法院独立”体制出发,指出与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现有经济体制相适合司法独立原则应是“法官独立”。并且,“法官独立”首先是一种政治制度,一种符合现代社会特征的权力结构,即由法官代表国家行使与行政权、立法权相分立的司法权,而司法权与行政权又都置于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之下。其次“法官独立”还指法官人事和业务上的独立。这既是经济发展,社会分工日益细密化的结果,也是根治司法腐败、实现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
简介:在高等教育领域进行市场化改革,引入市场机制和社会资源,鼓励和支持独立学院的发展,是为了适应和满足社会和经济发展对高等教育产品或服务的需求,让现有的公办高校、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共同来供给高等教育产品和服务;同时提高整个高等教育产品或服务供给的规模和效率。市场这只无形的手在独立学院教育资源配置方面,似乎未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独立学院民办资本的趋利性和高等教育的公益性始终存在矛盾。在规制的框架内做好高等教育运营,首先需要转变政府职能,落实办学自主权,需要明确独立学院教育产权,建立和健全教育评估中介组织,加强政府对独立学院教育的质量管理规制等一系列配套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