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矜老怜幼”的恤刑思想历来是我国传统的用刑思想,是法律儒家化的重要标志之一,在历代法典中对老年罪犯从宽处罚几乎都予以了规定。我国早在1996年就制定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来保障处于弱势地位的老年人的权益,各省市也出台了相关的保障老年人权益的条例。对于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罚在理论界也已经形成共识。但遗憾的是,我国刑法在立法中考虑到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殊性,对未成年人犯罪规定了从轻从宽原则,却没有规定老年人犯罪的特殊刑事责任,似有不完善之处。因此,从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视角看,无论基于刑罚的人道性、谦抑性,还是从解决老龄问题、实现刑罚的目的考量,都有必要增设老龄犯罪从宽处罚与不适用死刑的原则及规定。在本文中,笔者试着在当代法治语境中对老年罪犯从宽处罚的法理基础与现实意义,以期能对老年罪犯的立法起到些许理论支撑。
简介:加强学术诚信建设,是尊重科学、尊重真理的内在要求,是培养学术型人才的保障,也是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实施教育强国、科技兴国的必然要求。国家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中提出,要突出诚信教育重点,大力开展诚信教育,将学生诚信表现记实性写进成长记录,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有效机制,广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价值观念和制度保障。大学生作为国家现代化建设的人才储备力量,培养良好的科研素养是保障大学生未来进行学术研究、承担社会责任的前提和基础。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实施素质教育工程的重要内容,要统筹推进学术诚信建设,发挥好思想政治工作在诚信教育、培育严谨的科研精神方面的优势。本文在文献分析和比较研究的基础上,针对大学生学术诚信缺失行为,结合国外同领域相关研究,为加强我国大学生学术诚信建设提出了相关对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