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犯罪嫌疑人在起诉前获得律师帮助权的重要性在我国仍未得到真正的重视。事实上,赋予嫌疑人起诉前律师权既是制约侦查机关权力的需要,也是充分维护嫌疑人权利,确保嫌疑人自白自由的需要。尽管现今可以对侦讯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但其仍无法替代律师在场的作用。在这个意义上,律师权的作用是无法替代的。起诉前嫌疑人律师权的内涵包括权利的告知、有为贫穷嫌疑人聘请律师的权利、有权放弃律师权的行使等内容。在美国法上,起诉前嫌疑人律师权的主张有明确性规制、视为主张规则和澄清规则三种。在起诉前嫌疑人主张律师权包含了律师权的主张等同于沉默权的主张、律师到场前应停止讯问以及权利的主张不限于本案件等多重效果。
简介:学界以为,现行民诉法第119条起诉条件之规定,未能严格厘清诉讼要件与起诉要件之不同,导致立法误将诉讼要件归为起诉条件之中,前置诉讼要件审查阶段,进而抬高我国诉讼门槛,肇致起诉条件'高阶化'之乱象。然而,虽起诉要件与诉讼要件混同之现状犹存,但以诉之效力位阶理论审慎视之,原告依法提交适法诉状之行为即可产生诉讼系属及后续二重起诉之禁止等多重法律效果,诉讼即已宣告成立,诉讼要件之审查行为实为诉之合法性评价,与前者分属不同位阶。此外,管窥他国,重识起诉条件自身实质或形式条件,均不存虚高之虞,凡此种种于起诉条件之误识表明,起诉'高阶化'之论断实则言过其实。
简介:原告与被告达成如下书面离婚协议,双方自愿离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法发〔1993〕32号}第1条、第17条的规定和双方已签字的书面离婚协议书调解离婚或判决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