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职务犯罪在我国呈高发态势,大多数跟经济有关,国有企业作为市场经济活动中的特殊主体,其工作人员的廉洁性直接关系到国家利益。我们必须通过国有企业干部和职工的思想道德建设从根本上杜绝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发生。
简介:学界有关犯罪构成论体系的学派之争主要表现为平面体系与阶层体系之争。犯罪构成要件的判断次序不代表犯罪构成论体系的逻辑性。不影响评价结果。根据逻辑推演模式不同,犯罪构成论体系分为分解式犯罪构成论体系与合成式犯罪构成论体系。前者在逻辑推演上表现为由总到分,犯罪是支命题。后者在逻辑推演上表现为由分到总,犯罪是联言命题。德日等国与我国通行的犯罪构成论体系分别属于分解式犯罪构成论体系与合成式犯罪构成论体系。不同的犯罪构成论体系具有不同的优缺点。分解式犯罪构成论体系的基本逻辑构造是,通过对犯罪观念形象分别进行事实限制与价值“褪色”,推演犯罪成立:合成式犯罪构成论体系的基本逻辑构造是,通过对行为分别进行事实概括与价值“着色”,推演犯罪成立。
简介:在理论多元化的当今时代,犯罪论体系选择的本质乃是形成法学通说。而犯罪论体系通说之形成与该国当下刑法的终极价值之间存在着内在关联,价值导向内在性地决定着某种犯罪论体系的外在建构及其理论价值,在不同犯罪论体系对立之时,应把价值共识作为犯罪论体系选择的判断标准。从本体上看,犯罪论体系乃是犯罪的评价标准与评价方法的有机统一,其功能在于帮助法官明确罪与非罪之判断标准及法律方法。随着人权原则成为当代刑法的基本价值立场,由于“三阶层论”在犯罪标准之外,同时重视法律方法的运用,比“四要件论”更有利于实现人权原则,因此,应成为中国犯罪论体系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