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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一、股东大会决议及其瑕疵股东大会决议是持有法定比例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就特定事项所作的集体意思.股东在股东大会会议上为意思表示,股东会会议主席为意思表示的受领人,依据资本多数决原则,尽管持股比例较低的股东有可能对所议事项表示反对,但是不影响将大多数股东的意思上升为股东大会的决议、并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将这一决议拟制为公司的意思.

  • 标签: 决议 司法救济 瑕疵 资本多数决原则 股东大会 意思表示
  • 简介:辛亥革命前后,陕西一直动荡不安。武昌起义爆发后,陕西是最早响应并取得成功的省份,又是北方诸省第一个宣布独立的省份,即便是在辛亥革命后期,陕西军民还在与陕甘总督升允等顽固派作战。民国元年(1912)二月十四日,孙中山卸任大总统职位,袁世凯继任,而以孙中山为代表的革命力量依旧与国内外的反动势力做斗争,"二次革命""护国运动""护法运动"等都是斗争的具体体现。而陕西是北方诸省唯一响应孙中山领导的"护法运动"的省份,"陕西靖国军"正是这一系列斗争中一个最具影响力的代表。

  • 标签: 陕西靖国军 辛亥革命 西北护国军 会党 刀客
  • 简介:我国《公司法》第22条规定了股东大会决议可撤销制度,作为决议撤销之诉提起的法律依据,对于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公司法》相关条文对该制度规定不足,略显单薄,造成了司法实践上的困境。根据资本多数决原则,股东大会决议的性质是一种特殊的法律行为,因而股东大会决议可撤销制度也具有特殊的法理基础。我国股东大会决议可撤销之诉存在原告范围过窄且不明确,救济手段单一,非诉救济缺失等缺陷。完善股东大会决议可撤销制度,应从完善当事人制度、引入非诉救济制度、内外区分判决的溯及力等方面入手。

  • 标签: 公司法 股东大会决议 可撤销制度
  • 简介:股东在股东会上就有关事项形成的合意并非一定就是股东会决议。股东会决议内容可能纠合多个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包括股东会决议事项,以及股东会决议事项所涉及的公司与股东之间的协议、股东与股东之间的协议等,司法应依据诉请具体内容加以识别区分,对应适用法律作出裁判。

  • 标签: 股东会决议 协议 裁判 法律关系 适用法律 内容
  • 简介:近年来,涉及业主委员会选举与委员更换纠纷、业主大会选聘物业企业等涉及业主自治纠纷和物业纠纷逐年呈递增趋势。在这种背景之下,研究业主大会决议的纠纷类型与救济途径无疑对化解业主自治纠纷与物业纠纷具有指导意义。

  • 标签: 物业纠纷 业主大会 救济途径 决议 业主委员会 业主自治
  • 简介:因工作需要,增补下列42名同志为河北省企业联合会副会长。增补副会长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如下:于贵良河北欣意电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马召俊廊坊市蔬源蔬菜市场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 标签: 企业联合会 副会长 河北省 增补 议案 市场服务
  • 简介:因工作需要.增补下列15名同志为河北省企业联合会理事。增补理事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如下:王振峰张家口新合作元丰商贸连锁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志强河北翔鸿企业策划咨询公司董事长

  • 标签: 企业联合会 河北省 理事 增补 议案 咨询公司
  • 简介:2018年12月20日,第73届联合国大会通过了《消除农村贫困,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决议草案,这是联合国大会历史上首次就消除农村贫困问题通过决议决议内容包括构建消除农村贫困问题基本政策框架,从基础设施建设、包容性金融、消除数字鸿沟、增加就业、推进高质量教育、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加大减贫力度,制定农村发展战略,加强国际合作,努力帮助发展中国家农村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 标签: 农村贫困问题 联合国大会 决议 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人类命运共同体 基础设施建设
  • 简介:因工作需要,增补下列5名同志为河北省企业联合会常务理事。增补常务理事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如下:尹辉庆河北华北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海锋河北金筑建工集团董事长

  • 标签: 企业联合会 常务理事 河北省 增补 议案 石油工程建设
  • 简介:因工作需要,增补下列5名同志为河北省企业联合会一般会员。增补一般会员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如下:孙建国中石化工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张树强河北佳隆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

  • 标签: 企业联合会 会员名单 河北省 增补 议案 化工建设
  • 简介:3月1日,联合国大会宣布“2021-2030联合国生态系统恢复十年”决议,将汇集政治支持、科学研究和财政力量,把成功举措扩大到数百万公顷土地的规模,帮助恢复退化和被破坏的生态系统,以此作为应对气候危机和加强粮食安全、保护水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的有效措施.

  • 标签: 生态系统恢复 联合国大会 决议 生物多样性 政治支持 财政力量
  • 简介:【案情简介】上诉人(原审被告):J建设公司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戴某戴某为J建设公司股东之一,公司于2002年3月29日增资后.戴某持有公司11.06%的股权,但只缴纳了15万元,后一直未补缴剩余出资。

  • 标签: 剩余财产分配 建设公司 瑕疵出资 公司股东 纠纷案 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