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公立高校校长遴选信息公开牵涉的利益种类繁多且利益属性极具多面性,是美国高校信息公开领域争议最大且最为复杂的公开实践。在各方利益因公开与不公开导致的对极冲突中,利益衡量成为缓解争议、平衡冲突利益的关键手段。保障公众知情权、确保高校正常运作及维护个人隐私是利益衡量的基本导向。法定豁免条款及法院判例显现了各州利益衡量价值取向的细微不同。公开的过程性和延续性造成不同阶段的利益衡量主体和衡量结果差异明显。我国于2011年底启动部属高校公开遴选校长的试点工作,近年来公开遴选校长的试点区域及高校数量不断增加,校长遴选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势必成为趋势,利益衡量机制的重要性将日渐显现。本文预设通过对美国利益衡量实践的剖析,为我国未来公立高校校长遴选信息公开制度的确立及良性运行提供些许思考。
简介:信息公开是当代国外新出现的宪法和行政法学的一个重要领域。在我国,信息公开也被称为加强行政的透明度。广义的信息公开是指自由的寻求、接受和传递信息,狭义的也是本文研究的信息公开是指个人或团体有权知悉并取得行政机关的档案资料和其他信息,但政府为了国家安全、行政活动能够有效率地进行,或不妨碍个人的隐私权,也可不公开行政机关掌握的某些信息。在此,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这项制度的主要目的就是保障公民取得行政机关信息的权利。因为随着社会竞争的加剧,现有公布的信息已不能满足公众社会生活的需要,人民有获得信息的权利,尤其是关系到他们的管理信息,这是民主社会中有意义地表达的优越之处。缺乏公开性的行政是秘密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