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德国的法官属于国家公职人员,和其他公务员一样受到法院行政部门在业务上的监督.但职务监督只能针对法官的外部行为,而不能干预审判行为本身,且行政上级只能采取警告的惩戒措施.法官有不当行为损害司法公正、从而影响了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的,应视情况严重程度承担不同形式的法律责任,其中惩戒责任是法官违反审判职务行为需承担的主要后果,故对法官的责任追究一般称之为“法官惩戒”.对法官的惩戒机关包括主管部门(联邦和各州司法部)和法院(联邦和各州的职务法庭).职务法庭的诉讼程序适用行政法院法的规定.惩戒措施包括警告、罚款、降低薪金、降级、解除公务员关系、降低退休金和剥夺退休金.惩戒措施适用时效制度,且不得对同一行为重复惩戒.惩戒事由包括司法职务内的不当行为和司法职务外的不当行为.针对惩戒措施和裁判,当事法官可以提起复议、撤销之诉、上诉和再审等救济措施.
简介:摘要美国作为世界主要法治先进国家,其法官惩戒制度对惩治法官不良行为,维护法官形象,树立司法公信力起到巨大作用。近年来我国为避免冤假错案的出现,增强司法公信力,也逐步建立起了以错案追究终身责任制为主体的法官惩戒制度。但由于我国法制起步较晚,故我国法官惩戒制度还存在诸多不足,因此我国应发扬扬长避短之精神,结合美国之先进经验,对我国法官惩戒制度进行完善。
简介:摘要:近年来,新闻媒体频频报道教师惩戒学生所引发的教育事件。这反映了问题的三个方面,首先,在教育过程中,惩戒教育作为一种教育方式广泛存在,并被广泛使用; 其次,由于公众对教育的认识不同,惩戒教育的主体和方法存在着不同的观点;第三,不完善的法律法规使教师使用惩戒教育法,不能准确地把握其程序、方法等的使用,导致学生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由于惩戒教育实施不当,导致师生冲突,甚至酿成悲剧,严重影响了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高级中学作为青少年成长的一个特殊时期,身心发展具有突出的特点: 在青春期自我意识较强,逆反心理较强,自我控制能力较差,独立但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学校学习过程中难免会犯错。对这些犯错的中学生如何进行惩戒才是最好的呢?目前,关于教育处罚权的讨论很多,但在高中阶段对教育处罚权的研究却很少。本文就教育中应如何使用惩戒处分,如何正确运用惩罚手段,维护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进行教学进程的实施进行了比较全面的阐述。
简介:摘要赏识教育和惩戒教育是教育的双翼,它们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少了任何一个方面都是不完整的教育。教育的现实要求我们在班级管理中要把赏识教育与惩戒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有效地辅助学生的健康发展。本文从一个案例入手,阐述了要运用适合学生、有利于学生健康发展的手段。适度的赞扬可以巩固孩子的自信心,而科学的惩戒可以培养孩子的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