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历代的税收有各种名称,除以具体课征对象命名的税种外,尚有捐、厘、赋等名称,如众所周知的田赋、房捐,清代后期还开征过商业税──厘金。《上海财政税务志》把上海地区历代征收的各个税种概括为“税捐厘赋”,设篇分别予以记叙。(一)上海建县后的元、明两代和清代前期,上海地区征收的税种主要是田赋(清代分地丁和钱漕),也有酒醋盐等商税。清咸丰以后,上海的社会经济已从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逐步向商品经济发展,特别是上海开埠以后,税捐种类从以农业人口为课征对象的田赋、盐税等,向以商品市场为课征对象的厘金、牙税、交易税和码头捐等发展。咸丰六年(1856年),清政府为筹措镇压太平天国革命的军响,以上海商贾云集、交易频
简介:个体税收征收管理涉及到方方面面,家家户户的切身利益,每天都处在国家、集体、个人矛盾的焦点上,能否处理好直接关系到群众对党和国家的信任,否则,既损害国税部门的形象,又损害党和国家的形象。一、现阶段个体税收存在的主要问题1.无营业执照不能办理税务登记按照《征管法》第十五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而实际上工商部门一般不向税务机关提供办证情况,因此导致税务机关无法及时催办税务登记。而事实上无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有很大一部分,给税收征管造成极大障碍。2.定额核定程序烦琐导致不能及时征收现阶段个体税税收定额程序繁多,首先由纳税户自行申报经营情况,然后由协税护税组织进行行业评议,最后由主管税务机关组织实地考察,再报县局审批。而实际上办证户随时会有,有时3至4户,有时1至2户,协税护税组织不是专业人员,要他们评议不是人都来不了,就是人不在,实在是麻烦太多,按此程序,十分复杂,因此造成个体定额不能及时核定,给征管造成很大不便。3.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措施不能及时执行按《征管法》的规定,从事临时经营的纳税户,税务机关核定其税款后,责令限期缴纳,如果不按时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