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晚近十余年来,刑法学界出现了将我国刑法中的"单一实质故意"与德国、日本刑法中的"双重形式故意"等同化并用后者取代前者,即"实质故意形式化"的动向。但依据法治国原则,实行罪刑法定,司法机关必须接受立法机关的价值引领,刑法释义也必须以刑法规范为依据。这就决定了犯罪故意概念的界定必须以规范文本为依据,不能将我国刑法术语与德国、日本刑法术语相混淆。实质故意形式化的思想根源是认为四要件存在缺陷,有必要用阶层论的观念来解释我国刑法的相关概念和规定。但这违反了罪刑法定原则,又忽视了刑法中认定犯罪主观要素的逻辑。鉴于四要件理论也不能全面解说我国刑法典,三阶层理论与四要件理论同作为犯罪论体系,都不能代替刑法典规则作为认定犯罪根本依据的作用。
简介: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要求"诉讼证据质证在法庭",言下之意是要求庭审质证具有实效性。然而我国刑事庭审质证却存在控方滥用批量举证方式、"纸面版"证人证言代替证人出庭、辩方很少发表质证意见、质证答辩过于笼统、法官常常打断辩方发言、技侦证据等特殊证据的质证混乱无序等形式化现象。质证形式化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质证程序性规则的立法缺位,被告人质证能力不足、辩护律师质证态度消极、检法人员司法理念落后等主观因素,证人出庭制度、庭前会议、裁判文书说理等诉讼内配套制度亦不够完善。要实现质证实质化,需完善质证程序性规则,包括明确关键证据和争议证据的举证规则、庭审质问及答辩规则、法官主持质证和认证规则等,还需要加强法官、检察官、辩护律师的质证能力培训与司法理念升级,继续推进和落实各项诉讼内配套保障机制。
简介:我们在强调学习新的教学理念的同时,并不排斥教学方式在课程改革中的重要作用,更不想否认二者之间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关系。观念不转变,方式转变就没有了方向,没有了基础;方式不转变,观念转变就失去了归宿,失去了落脚点。因此,课程改革既要重视观念改革的先导作用,又要重视方式改革的载体作用。在推动课改时,应循序渐进地推进教学模式的改变,使课程改革向更好、更实际的方向发展。
简介:为促进专业法官会议从理论走向实践,各级法院不断探索和先行先试专业法官会议,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是,囿于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功能定位紊乱以及议事规则不严谨等因素,专业法官会议在具体运行中呈现出明显的仪式化和形式化色彩,即重形式轻实质,重政绩轻实效,并没有真正发挥其解决疑难杂症的效用。为落实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应当在客观分析专业法官会议制度运行的实际情况下,探究制度运行的实际障碍和原因,积极回应各方关切,吸收合理建议,从专业法官会议性质界定、机构设置和职能定位等静态素,以及专业法官会议人员配备、议事范围和议事规则等动态素两个方面优化专业法官会议制度,以期建构能够为合议庭提供有效智力支持的制度。
简介:<正>§1本文所要处理的复句都是由两个分句组成的。三个或三个以上的分句组成的复句,其间关系都可解析为“两分”复句。为称述简便起见,用P、Q来表示两个分句。§2复句可分成两大类。一类有推导关系,即P是Q的前提。另一类没这关系,P、Q分别表示前后两个分句。推导复句中各型都无法把它所表达的同一种关系在结构上加以延展。象“因为下雨(P),所以没出门(Q),所以那事没办成(R)”那种同一种因果关系延展的例子,既可看成是“因为P,所以Q;因为Q,所以R”的紧缩形式,也可看成是两层套在一起的包孕复句“因为(因为P、所以Q),所以R”,还可看成“因为P,所以Q1并且Q2”那种并列结论的结构。
简介:甘肃白银社火秧歌是一种独特的民俗艺术形式,它发源于民间,是老百姓祭祀或节日庙会上的杂戏活动。社火秧歌表演是一种重要的民俗传统,它记载并传承着中国的渊远文明,传承着我国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和民风民俗。文章以甘肃白银社火表演为研究对象,通过对白银社火的基本情况、内容及功能、基本特征等方面探讨其形式化特征。从对白银社火的历史发展结合音乐特征及舞蹈特征分析,来发掘白银社火表演对于城市发展、我国传统文化、古老艺术的传承的重要性。由于白银社火秧歌是我国不可多得的民间艺术表现形式,其造型、脸谱、音乐、舞蹈、意义都是独一无二的,故对于白银社火秧歌的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文化价值及美学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