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接上期)《债务法》的责任德国民法中的"责任"所能履行的方式就是向受害者进行赔偿。在提出《债务法》方面的要求时,德国《民法典》第280ff条规定的违反合同义务造成的损失,与德国《民法典》第823ff条规定的违法行为是不同的。《债务法》要求双方存在合同关系。其中,合同内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必须明确规定出相关责任。根据德国《民法典》第276III条的规定,受害者由于自身疏忽大意造成的错误,另一方无需承担《债务法》责任;对蓄意行为则需要承担责任。对于轻微的疏忽行为,可以根据德国“民法典》第309条编号7以及第307条第1膨的规定,通过“AGB”(AGB为“所有可供多次使用田预制台同条款”)免除责任。
简介:在20世纪中叶开始的针对现代建筑的批判、反思以及之后的辩护浪潮中,建筑界借鉴了大量来自语言学的概念和理论,讨论建筑语言是否具备交流性,这与当时西方哲学界开展的“语言学转向”相得益彰。后现代建筑师认可建筑是一种具备交流性的语言,但是应该在语用学还是语义学层面关注建筑对信息的传达,不同建筑师之间有所分歧。某些解构主义建筑师则否认现代建筑的交流性,并由此创造出破碎的建筑形式以契合“解构”的主题。哈贝马斯则认为现代建筑的危机在于现代社会自身,只有通过用交往理性替代了工具理性,避免生活世界被社会系统所控制,才能从根本上改变现代建筑表里不一的问题,体现了高人一等的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