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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复杂思维理论主要强调了事物发展的非线性、整体性和非逻辑,在法律现象及其研究中,恰恰体现了上述三个方面的特点,这就使在法学研究中以复杂思维理论为指导具有了必要。在法学研究中,我们应注意线性与非线性方式之间的相互融合与补充、分割与整体之间的补充、逻辑与非逻辑之间的补充。

  • 标签: 复杂性思维 法学研究 桑本谦
  • 简介:有关发达国家福利体制改革的讨论已不少见,但改革对劳资关系的影响似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而这恰洽构成了近年欧美逆全球化运动的一个因素。事实上,就改革的必要而言,直接原因是减轻财政压力,但深层涉及资本和劳动在全球化竞争力方面的重新定位,因此必然会触动某些奶酪;问题是动了谁的奶酪?动了什么奶酪?通过各国一段时间的改革实验,或可缕出若干线索,包括如何评价改革对劳资关系的各种效应,如何看待阶级结构已然变动的福利机制,以及如何研判目前仍然不明朗的改革前景。考虑到中国越来越积极地参与乃至领跑全球化的同时正在抓紧国内社会保障(福利)制度建设,劳资平衡是其中基础的要件,而类似困境也暴露了出来,因而需要注意吸取经验教训,未雨绸缪,有所应对。

  • 标签: 福利体制改革 工作福利 劳资关系 社会责任
  • 简介:在当前全球经济结构调整和国际经济秩序重塑的进程中,“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地缘政治博弈和宗教纷争使相应的合作机制显得尤为重要。但其中存在的某些法律缺陷使其在面对沿线各种复杂挑战时易处于危险境地,井危及“一带一路”担负的政治经济使命。要发挥“一带一路”重塑国际经济秩序的作用,需要协调沿线国家不同法理体系间的冲突.重视运用万能市场与政府干预相结合的新区域主义,着力制定包含国际法“红线”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由此确保“一带一路”的合作机制高效服务于这一宏大的政治经济规划和战略目标。

  • 标签: 一带一路 意愿联合体 国际合作机制 国际法律秩序
  • 简介:做好群众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乌鲁木齐市当前正处于反分裂反恐怖斗争的第一线,面临的斗争形势复杂而严峻,做好社区群众工作,尤其是重点复杂社区的群众工作,是维护全市社会稳定、促进全市社会发展的有效手段。通过以南纬路街道南三路社区为例,以点带面分析乌鲁木齐市重点复杂社区群众工作面临的困难及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以此为全市重点复杂社区的群众工作提供借鉴和参考。

  • 标签: 乌鲁木齐市 重点复杂社区 群众工作
  • 简介:当前,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在诸多方面都不同程度地表现出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的“四化”现象,其实质是脱离群众;究其根源是因为体制僵化、机制不灵,严重制约和束缚着工会工作的开展,抑制了工会活力所致。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工会工作,必须坚定地保持和增强政治、先进、群众,从优化组织结构、改进干部管理、推进重心下沉、强化组织领导四个方面优化体制完善机制;同时还要着眼于全局准确把握工会改革中的重大关系;并在改革过程中着力创新以职工为中心的工会工作长效机制。

  • 标签: “强三性” “去四化” 工会体制改革 工会工作机制
  • 简介:羁押必要审查制度得以在2012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中确立是有其现实背景和立法基础的,从现实背景方面看,刑事诉讼中羁押率居高不下、“以捕代侦”、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一捕到底”、长期羁押等现象都急需解决和改善;另一方面,无罪推定原则、比例原则和权力制衡原则是羁押必要审查的三大立法理论基础。作为一种新确立的法律制度,羁押必要审查体现了法治的进步,也充实了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内容,但该制度在实践运用中却遇到了诸多问题,主要体现在法条规定上存在结构不完整、内容不确定和用语有歧义的先天不足,配套机制上信息共享不够、评估说理不足、衔接保障不力和替代措施不完善,以及司法工作人员“以捕促供”、“有罪推定”等传统司法理念未转变和过于强调诉讼效率、突出考评考核等功利的执法方式。这些问题都影响着羁押必要审查的实际运用和效果。

  • 标签: 羁押必要性 审查制度 制度构建
  • 简介: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是专利授权程序和专利侵权判定的核心。随着计算机和通信技术的发展,出现了大量采用结构、组分或步骤难以描述的技术特征,不可避免的采用功能限定进行撰写。但是,在行政授权领域和司法侵权领域对功能限定采用不同的解释规则,造成了社会公众和专利权人无法分辨专利权的界限,亟须寻找统一的解释规则。

  • 标签: 功能性限定 功能性技术特征 具体+等同 全部技术方案
  • 简介: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各种社会矛盾的凸显,110接处警所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大,所承担的社会职能也越来越广,特别是对于暴恐事件,更是先期应急处置力量。那么,由此也必然对这支队伍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如何有效提高这支队伍的整体素质呢?建立专业的队伍无疑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本文尝试探讨一下建立一支专业的巡逻接处警队伍(以下简称专业巡处队)的必要和可行。一、建立专业巡处队伍的必要(一)增强民警专业素质应对暴恐处突事件的必然要求

  • 标签: 专业巡 城区建立 处队
  • 简介:弗兰克宗教哲学的一个特点就是认为神完全属于实在领域,而与客观现实有原则上的亦即范畴上的区别,甚至在客观现实这个概念最广泛的意义上,即把超世界的现实都包括在内的意义上,也不能将其纳入客观现实的内容。

  • 标签: 弗兰克 实在性
  • 简介:民法强制规范,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惩治违法行为、维护社会秩序以及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本文概述了民法强制规范的含义,对其解释和适用作出分析,并论述了设置强制规范的正当,以期为我国民法强制规范的发展提供一定参考。

  • 标签: 民法 强制性规范 研究
  • 简介:在如今以瘦为美、不断追求骨感美的风气里,减肥成了女人的永恒话题。《你的身材里显示了你的修养》、《良好的身材藏着一个人的自律》、《胖太久就是你的错》更是篇篇挑战丰满女子的定力。我真觉得大可不必这样,其实微胖也挺好。微胖的女人最健康,而且也有新闻称:研究者发现,微胖能在一定程度上帮助我们增强抵抗

  • 标签: 做快乐 快乐随性 随性女子
  • 简介:传统的客观法解释立场因为没有正确对待'法律解释主体是谁'与'法律解释的客观如何'而致使解释活动遭遇系列难题。哲学层面上的存在论意义和认识论意义的客观概念因为对主体性、意识的忽视,对客体、实在的凸显而导致了无法正确看待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性质。重构客观概念为客观法解释学立场的检讨提供了借鉴。以立法者原意为目标的主观论解释和以法律自身目的为目标的客观论解释以'主客二分'框架为基础,以'真假'二值为标准,通过追求外在于解释主体的客观实在、排除解释者价值判断的途径,并不能够正确描述法律解释的真实实践图景。它一方面错置了解释者、解释对象之间的地位和关系;另一方面对客观的追求无法避免其认识上的悖论及与有效的相协调。在承认法律解释应当融入解释者主体性作用的前提下,解释活动的客观标准应当转化为可接受。合意前提与语言使用的意义界限提供了客观保证;听众的加入和理由之间的相互证立确立了可接受标准的有效。从而缓和了法律解释在客观和有效之间的张力。

  • 标签: 客观性 法律解释 主客二分 诠释学 可接受性 法律论证
  • 简介:转售价格维持竞争效果认定的模棱两可给依反垄断法对其的恰当处置带来了挑战。美国的Leegin案确立的转售价格维持之合理原则的正当是有限度的,图景误置暗藏着消解我国反垄断法制统一的危机。我国《反垄断法》原则禁止排除、限制竞争的转售价格维持绝不是立法错误,对其适用的难点在于分析方法构造。立足本土,我国需要对有关转售价格维持“原则禁止+例外豁免”的规范意义及其分析方法形成自觉理解和自主选择。对转售价格维持采取可抗辩的违法推定的分析方法具备适合,但其依据不是“原则禁止+例外豁免”下的逻辑推导。为了避免可抗辩的违法推定陷入本身违法的陷阱,应着力构建转售价格维持的抗辩体系和抗辩清单,以此保障抗辩实质化。对转售价格维持执法案件的事后评估有助于执法政策优化和分析方法改进。

  • 标签: 转售价格维持 原则禁止 分析方法 可抗辩的违法推定 抗辩体系 执法评估
  • 简介:知识经济和信息化时代,青少年个性化培养已经成为一种必然趋势。青少年个性化是青少年逐渐形成稳定的主体性和个人的内在本质及外部特性的过程和结果。青少年个性化培养是社会主义国家教育的本质要求、是我国创新人才培养的迫切需要、是社会主义青少年人生价值自我实现的有效途径。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新时代,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和个性化教育改革、青少年个性化培养的物质基础与思想基础、国内外青少年个性化培养的实践经验总结与借鉴为青少年个性化培养提供了可能。

  • 标签: 新时期 青少年 个性化 必然性 可能性
  • 简介:诉讼标的作为学理上的概念,从其本质机能上讲,具有'体系概念'和'指示概念'的两面。日本的著名的诉讼标的(诉讼物)论争就是从其体系概念的层面展开的论争。但经过多年的论争发现,没有哪一个诉讼标的学说能够解决民事诉讼中的所有问题。故,日本民诉学界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对于诉讼标的的研究方向转向于研究解决个别问题。从日本样本来看,对体系诉讼标的之研究正在逐渐固化、淡化,诉讼标的概念在具体问题解决上的相对化(指示)机能逐渐被接受,体系诉讼标的概念正在变成一种解决问题时的思考工具。诉讼标的概念是与其民事诉讼基础理论和民事裁判制度共同发展的,在历史的不同阶段中有不同的机能和含义。在我国现有语境下,如想解决诉讼标的识别问题,首先应对诉讼标的概念的本质机能有清楚的认识和选择,在此基础上对诉讼标的识别之各学说进行选择,进而构筑中国化诉讼标的理论之全景。

  • 标签: 日本 诉讼标的 机能 体系性 相对性
  • 简介:消防救援是公安消防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履行保护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的一项法定职责。消防救援行为符合《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有关受案范围的规定,是可诉的行政行为。在诉讼中,对程序和实体性问题应作两方面的界定:对于程序性问题应当允许其通过司法进行审查,而对实体性问题则更多的涉及公安消防机构的自由裁量,法院应当予以尊重。

  • 标签: 消防救援行为 行政诉讼法 受案范围
  • 简介:关于文书语言的生动性问题,教材较少涉及,论者也较少,但是这是一个值得思考和研究的问题。笔者从一本应用写作人手,分析文书文本的语言使用情况,通过考察发现,某些文书文本里存在较多的生动语言。同时,笔者探讨文书语言为什么要生动,以及如何才能使文书文本语言生动起来的问题。

  • 标签: 文书 生动 文本语言
  • 简介:过程政府信息作为政府信息不予公开的“例外”在司法实践中已经成为一个常见的现象,可是纵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我们却发现《条例》中对于过程政府信息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对其概念也没有明确界定。这不仅在司法实践中产生很多问题,也在理论学界引起很多争论。本文试图在厘清过程信息相关概念以及不公开法定情形的基础之上,就如何界定该类信息和公开时的限制条件,以及该类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等问题进行梳理。

  • 标签: 过程性 政府信息 基本原则
  • 简介:“法益保护”学说源自启蒙时代的社会损害学说。但这两种学说在描述层面与规范层面都存在差异。这种差异与下述事实相关,即法益信条并不关系到“社会契约”概念中的社会损害客体,而是关系到将外在世界的对象提升至财富行列的规范评价。因此现在并非以个人权利的侵害来描述社会损害,而是以对个人权利的对象的侵害,或是对完全不属于个人权利的集体财富的侵害,来描述社会损害。从规范的视角来看,法益学说削弱了社会损害概念中还原论的潜质。社会损害不再被理解为对社会契约的逻辑上的否认,而是被理解为规范评价的结果。这一评价的主体和客体并不为法益学说本身所限定,而仅为其特定变体所限定。如果法益学说还应在作为规范违反的犯罪概念之外作为一种补充,它便不能将规范提升到法益的行列。刑法的任务是保护规范背后的对象,换言之,一种考察行为的后果的犯罪概念,能够被视作法益概念本身的规范内容。

  • 标签: 法益保护 法益侵害 社会损害性 描述性 规范性 评价
  • 简介:曾经轰动一时的“辛普森杀妻案”在2012年由于疑似真凶格伦-罗杰斯的出现再次引发轰动,本文从当时的侦查程序和司法理念为视角,浅析在美国司法制度下,辛普森被判无罪的应然

  • 标签: 辛普森案 程序正义 品格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