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我的前两篇文章均以“汉龠”为题,所讨论的是汉儒心目中的龠——一种竹制管乐器的专名。这是基于这样的认识:汉世以往,龠在史籍记载中及各代宫廷大乐的实际应用中,其单管按孔之制已成定例。其“三孔”之说,显然来自许慎、郑玄等人,“六孔”之说,则秉承了毛亨《诗传》之解。汉儒龠说已成为三千年来人们心目中的典范。在清理了屡有纷争的汉儒龠说之后,对于这一意义上可能有着较大变迁的古老概念,有必要加以更深入的探讨。笔者撰写前文时,因考虑到与“汉龠”这一特定概念的距离,有意将部分更深层的材料留后处理。今以此为基础,撰《余解》一文;并仍借“汉龠”二字,以续前文。
简介:笔者认为:“均、宫、调三层次概念”实际上难以成立。理由是:一、从“宫”“调”“均”三词涵义来说:“宫”一般指“调高”;“调”一般指“调式”;而“均”是多义词,一般都认为它就是音阶、或认为“宫、均、调三词在调高意义下,常常可以互相代替”。在实际音乐中,“宫”(调高)与“调”(调式)密切相联,根本不能剥离而分为两个层次。而“均”作为律位构成的音阶,与调高、调式天然地叠合在一起,根本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剥离开来而分成三个层次;二、从传统七声音阶的构成来说,实际上并不完全采用三分损益四度、五度成律法,而是采用兼含三分损益与纯律三度关系成律法的复合律制一如钟律、琴律,所以根本不存在所谓的“均主”一说。
简介:在近几年的民族音乐学(中国传统音乐、音乐人类学)的研究中,“局内人和局外人”、“主位观与客位观”这两对概念出现的几率非常之大,说明了它们在研究中所起到的、并正在起着的巨大作用。本文从三个方面讨论这些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以及其在民族音乐研究中的有效性与相对性,其中包含:层面1:局内人与局外人的自然存在与“主客位观”的有效性;层面2:局内人与局外人的混淆与“主客位观”的相对性;层面3:我们都是局外人和“我”只能作为“我自己”。本文认为,这些概念是动态变化的,表现出了在民族音乐学的研究中,研究者与研究对象之间由人与音乐的关系,逐渐演变成了人与音乐的距离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由此而形成了研究者在研究中只能作为自己而存在。
简介:近代以来,中国音乐教育的基础是从农业社会转向工业社会时期借鉴西方工业文明基础的学校音乐教育体系的建制。当今人类社会已开始出现工业社会向生态社会的转型,音乐教育也必然开始出现转型,中国音乐教育面临第二次建构。在此转型中,中国音乐教育与中华文明的归复(归属与复兴)以及文化身份的建构是具有方向性的问题。因为在新的轴心文明时代如果中国音乐教育不考虑中华礼乐文明的参照,中国音乐教育必然失却自身文明的立足点,乃至迷失自身而成为西方文明音乐教育的肤浅仿效者。同样,在反思工业化所带来的生态危机的音乐教育之时,西方也在考虑音乐教育建构中文明的归复,正如当今音乐教育实践哲学讨论的兴盛,它是对希腊亚里士多德实践哲学的返本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