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我国境外国有资产管理的现有体制及基本情况中国的境外投资是伴随着国家的改革开放而产生的.从境外投资行政审批制度的历史沿革来看,经历了一个由紧到松、再由松到紧的变化过程.目前,政府对境外国有资产管理所遵循的原则是: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这一原则在实际的境外投资活动中具体体现为:一是对国有企业境外投资的严格审批.政府部门的审查内容包括项目可行性报告、外汇风险、项目合同等,实际上主要是针对投资风险的审查,其目的是希望通过各个层次、各个环节的严格审批,将投资的风险降到最低限度;二是对国有资产投资形成的境外资产实行事后监管.
简介:从理论上讲,作为财产权利的国有资产所有权的职能是追求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资本回报,其体现的是一种产权关系;从法律上来讲,所有权具有法律赋予的强制性,即拥有对财产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在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情况下,财产的占有和使用者不一定是所有者,此时,所有权的核心就表现为对财产的处分权和收益权。对出资人而言,表现的就是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也即是享有利润分配和股权转让的权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受政府委托,行使着出资人职责。出资人进行投资就是为了获取投资回报,《公司法》很明确地规定了出资人应享有的收益权,那么国资委即享有国有资产的收益权,享有它所占有的那部份国有股权所应得的收益处置权。因此,对国有资产收益收缴和使用管理以及对国有资产收益进行统筹规划,是国资委作为出资人应该享有的权利之一和在新的监管体制下最重要的职能。本文就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尽快建立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制度予以商榷。
简介:国有资产是属于全民即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和财产权利的总和。国有资产不仅是国民经济的物质基础.同时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它是维系国家存续。发挥社会职能的保障。是经济建设的主力军。但是.由于我国尚未形成覆盖全部国有资产的统一而协调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中仍存在不少问题需进一步探索和研究解决,这突出表现在对国有资产监管上部分资产的归属与管理方式一直没有明确.使资产管理上出现一些混乱局面。造成有些单位资产管理意识不强。措施不力,重复建设、重复购置、超编超标、家底不清、流失严重、漏洞百出现象时有发生。针对资产管理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及对这些问题的分析.我们不难看到。国有资产的管理亟待加强。以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简介:国有资产是从新中国成立后在国营企业中逐步形成的,其来源主要有国家直接拨给的,有对私改造收入的(集团企业作代管资金),有原材料、产成品、库存商品增值的,有企业积累和留利基金形成的公积金(生产发展基金)等,当时作为企业自有资金(资本金)。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建立与完善,国营企业深化改革,国家与企业关系理顺,多数企业改制是为内部职工出资的股份合作制企业,将国有资产仍保存在企业生产经营周转之用,改制后企业自有资金有国家、企业、职工投资或社会募股三块构成,确定注册资本与运用,国有资产作为投资,在改制企业中经过几年的实践,从目前来看,因诸多原因,企业普遍不能增值,有的甚至保值都没有了。破产企业的国有资产和土地使用计价全部无偿给企业,还不够支付离退休人员转向社保费、职工的安置费。此外,多数企业借款都以资产作抵押,其中有很大比例将国有资产作抵押,如生产经营亏损,有意无意成为斧底抽薪,为确保国有资产不受损失和少受损失,达到保值增值,本文提出一些设想,作共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