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作为一位学贯古今,纵横中西方文化的集大成者,吴经熊在二十世纪的世界舞台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他的研究领域涉及哲学、法学、文学、宗教等多个领域.不管从哪个角度观察之,人们都能从中领略到吴经熊在那个特殊时代背景下所代表的一般志士仁人的治学治世的品性.本文以吴经熊前后期法哲学立场的转向为大背景对其法的艺术精神之论旨进行阐发.第一部分从吴经熊前期实证主义的法学立场来讨论法律中的艺术性,主要表现在利益的衡平以及秩序的对称、和谐之美;第二部分主要探讨在重归自然法哲学后,吴经熊从上承天性,下启人智的神性自然法思想中所体悟到的法之艺术的超验层面.一方面,法律追求公平正义的内在价值所体现的本质正是对于人性的关怀之美;另一方面,在吴经熊的自然法哲学中,正义根源于永恒法(神的智慧)的不变价值,上帝永恒之法通过自然法道成肉身(人定法)所映照出来的正是神性的光辉.最后一部分则指出吴经熊之所以有这一番不同于他人的领悟,除了得益于那段皈依天主教的信仰之旅外,更为关键的是他在各种知识文化背景中所锻造出来的认识方式一直觉,正是这种“直觉”不断引领着他逐渐走向超越与圆融的心性与人生.
简介:吴经熊毕业于东吴大学法科,系法科改制后首任东吴法学院院长.他法学根底深厚,学贯中西,融合儒、道、禅哲学,以中华文化的玄妙精髓参悟唐诗的意境,并进而体会法律的艺术有其动人因素及美感经验,坚信均衡利益之冲突有赖法律人的智思心觉和直觉与耐心.他认为法之本质需通观整体,概观与个观兼备,法学研究应融贯理性与经验,实践可印证学理.浪漫因素是不断突破与创新的动力,从浪漫主义注重人的生命力与感受力,以及自由与丰富生活,获得方法论研究态度之启发.终其一生,吴经熊的法律思想几经转折,最后依归宗教,其动因与过程,浪漫因素有以致之.视吴氏为浪漫的人本法学家,不亦可乎!
简介:《圣经》中译本在中国教会目前已基本固定在基督教新教所用“和合本”《圣经》和天主教所用“思高本”《圣经》,教会人士将之视为具有权威性的经典汉译本。尽管汉语语言的发展在语言意义上已经超越了这一阶段,相关《圣经》翻译及研究机构和有些个人亦根据现代汉语有过重新翻译《圣经》的努力,这些新译本却并没有获得教会的普遍承认,而只是在教界和学界之间的边缘领域闪现其存在。这一现象非常值得研究。一方面,这种《圣经》中译本的使用状况反映出中国教会的基本状况,意味着其经典及理论的认知尚未出现根本性突破,教会的基本面貌亦沉于传统而鲜有革新。“和合本”《圣经》的翻译问世曾被视为20世纪初对“新文化运动”的重要参与,在现代汉语的白话文运动中留下过颇有意义的一笔。这种《圣经》汉语语言翻译的革新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教会的革新及其对社会文化革新的参与,其曾经有过的“与时俱进”值得我们今天反思和总结。中国教会持守传统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应该积极参与社会的发展变革和思想文化的精进,所以教会仅从汉译圣经这个层面就应看到其发展滞后的一面,由此应有奋起直追的意向和准备。教会的现代语言尤其是其宣道讲经所必须的圣经语言应跟上时代。这是从《圣经》汉译上对中国教会的呼唤和激励。另一方面,中国现代学术界在基督教研究上已经进入系统释经的时代,其基于《圣经》希伯来语言和《圣经》古希腊语言的圣经新旧约释经正在全面开展,其圣经释经学亦与现代解释学有着密切结合,尤其在方法论上有着明显的提高。在此基础上,诠释经典已经远远走在了重新汉译《圣经》的前面。然而,如果没有全新的现代汉语翻译的圣经版本,那么这种过于超前的释经
简介:巴哈欧拉的《隐言经》原文为阿拉伯文和波斯文。自1858年问世以来,迄今已有150年的历史。期间各种文字的版本层出不穷,多达120余种。在中国及华人地区,根据守基阿芬第1934年英译本翻译的中文版本至少有5种以上,其中包括最早的20世纪30年代廖崇真译本(简称“廖本”)、20世纪80年代出版的台湾本(简称“台本”)、马来西亚苏逸龙译本(简称“苏本”)、20世纪末澳门巴哈伊总灵理会出版的译本(简称“澳本”)和新纪元国际出版社出版的李绍白译本(简称“李本”)。前4个为散文译本,可视为一个系列,最后1个为诗体本,别具一格。将这几个译本加以比较,意在探询其继承关系与创新精神,为《隐言经》译本今后进一步的修订和提高做一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