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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证据构造论强调对赖以定罪的全部证据作"纵断的、立体的、有机联系的"分析,包括对证据如何产生予以关注,并主张以物证为中心的证据判断模式。证据构造论于再审程序中运用,主张"证据构造分析——证据再评价——(加上新证据后的)综合评价"的分阶段证据分析方法,使再审程序中对证据事实的分析评价具有"可视性",以防止法官的恣意。同时禁止法院改变证据构造或加强原有证据证明力评价。在一审程序中,同样可以使用证据构造分析方法,同时限制法院改变证据构造。日本的证据构造论对我们有借鉴价值。其中有的问题,如证据构造改变禁止,是新的理论课题。鉴于不同的制度背景,证据构造论的内容需要根据情况作适当调整。

  • 标签: 证据构造 分析判断 诉审同一 正当性 可视性
  • 简介:自19世纪起,因国家责任制度的确立以及个人权利理念的勃兴,法国开始着手构建刑事司法中的不当羁押赔偿制度。其中,学说、立法及判例形成了互补的合力,在理念引导、制度建设、技术设计等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实证数据表明,法国的诸多改革举措直面积年沉疴,具有较强针对性,在实践中的效果亦是立竿见影,可谓制度改革之成功典范。较宽松的适用条件、广泛的适用范围、公开对抗的审查程序、严密细致的审查标准等提供了羁押赔偿制度设计的理想模型。

  • 标签: 不当羁押 赔偿 法国 物质赔偿 精神赔偿
  • 简介:为支持DNA鉴定技术在刑事司法中的运用,德国刑事诉讼法于1997年新增加第81条e和f,于1998年新增加第81条g,于2005年新增加第81条h。德国立法机关就DNA证据的运用频繁地修改刑事诉讼法,不仅表明德国刑事司法法治化已经发展到相当高的水平,还反映出德国立法机关对刑事诉讼法的修改非常及时。

  • 标签: 德国刑事诉讼法 DNA检验 正当程序
  • 简介:法国刑法中,国家不承担刑事责任,地方行政部门及其联合团体只有符合特定条件——即涉案行为发生在其实施可以签订公共服务委托合同的活动时,才承担刑事责任。国家刑事责任的例外和地方行政部门刑事责任的限制是法国法人刑事责任理论和实践中的主要难点,关键在于对“可以签订公共服务委托合同活动”的认定。该概念来源于行政法,刑法既需尊重行政法的成果,又要保持本身价值判断的独立性;法国学界对该刑法理论和实践间龃龉的探索已形成可观共识。这对于反思我国法中“机关是否可以成为单位犯罪主体”和“单位犯罪责任设置”等相关问题具有重要对比和借鉴意义。

  • 标签: 国家 地方行政部门 公共服务委托 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