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遗嘱有书面和口头两种形式.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书面遗嘱的认定一般争执不大;但对于口头遗嘱的认定往往由于无文字记载,易产生分歧,成为处理继承案件中较为棘手的问题.现就自己在办案中的一些体会,谈谈认定口头遗嘱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一、要注意口头遗嘱的内容是否清楚完整口头遗嘱由于空口无凭,往往由于当事人的利害关系和记忆不清等等原因而有很大的出入,这就要求在司法实践中就基本的问题要查明:立遗嘱人明确了遗产范围没有?明确了继承人没有?明确了遗嘱由谁执行了没有?如果这些基本的内容都不具备,就不能认定.二、要注意遗嘱内容是否合法遗嘱的内容是否合法,是遗嘱是否有
简介:"太初有言"还是"太初有欲"?这是一个长久搅扰着爱寻根究底的哲人睿智的问题.但我们有时可以用比较简单的判别方式去解决一些看似复杂的问题,这种方法可以避免被不必要的冗长的经院式论证所淹没.比如,我们可以对人与非人的本质直接进行比较,找出二者最根本的区别,即可体认言与欲对人来说何者为先的问题.
简介:案情:1992年3月,A市纺织实业开发公司(需方)与B市棉纺织厂(供方)电话联系,要求供方提供一批棉纱,保证货到后一月内付清货款。供方当时提出双方最好签订一份书面合同,以便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需方言及“因急需货物,加之路途往返费时间,没那个必要”。供方接口头协议给需方发运了货物,总货款150余万元。可需方收货后,只付了40余万元的货款,余款供方多次派人催收未果,供方于1993年8月向A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A市纺织实业开发公司立即偿付货款及因拖欠所承担的利息。法院在审理本案过程中,被告委托代理律师以供需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为由,提出口头合同无效。对此,本律师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