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以委托代理关系框架来定义公共危机事件中地方政府信息公开问题,以问责和惯性为关键解释变量建立理论模型,形成了研究假设,并以2009--2011年97个公共危机案例数据对研究假设进行检验。研究发现,地方政府危机信息处于普遍的不公开状况,政府响应程度、危机事件级别、政府层级、地方政府既有透明度显著影响地方政府危机信息公开程度,上级是否介入、媒体关注度及危机事件类型对其影响不显著。结果表明问责和惯性是地方政府危机信息公开与否的主要激励来源,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信息环境变化并未对其产生实质影响。地方政府隐瞒危机事件信息的制度逻辑在于在上下分治的宏观治理结构中,就危机事件问责地方政府构成了中央政府分散执政风险的一种机制。在既有研究的基础上,本文通过系统的定量研究为公共危机事件中地方政府信息公开问题提供理论解释。由于数据的限制,讨论并未涵盖自然灾害事件。
简介:一、改造前工程概况及存在问题 1、改造前工程概况 滁州市二水厂于1994年建成通水,设计规模为10×104m3/d,滤池前未设反应沉淀池,而采用直接过滤的净化工艺,源水取自城西水库,该水体常年浊度在3~20mg/l之间且夏季藻较多。 水厂建有双阀滤池两座,共16组、32格、单格净尺寸6.3m×3.1m,总过滤面积625m2。滤池采用大阻力配水配气系统,配水管为DN100ABS管,上开Φ9mm圆孔作配水孔,配气系统采用丰型管形式,干管为D219×6钢管,支管为DN20镀锌钢管,支管上交错向下开Φ2mm圆孔作为配气孔,滤支采用1.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