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首先,加强财政监督是推进财政改革与发展的客观要求,当前,我国经济正从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转轨,财政管理体制也在适应这一新的形势进行着革命化的变革,从改革的目标和发展趋势看,就是要建立集中编制部门预算=实施国库统一支付、强化监督管理的新机制,纵观财政发展乃至经济发展的整个过程,监督都是管理的重要环节,没有监督或忽视监督的管理,不何能成为科学严密的管理,财政改革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通过改革,健全的完善财政管理和监督机制,保证财政职能的有效发挥,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讲,财政改革过程就是财政监督检查不断得到加强的过程,随着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化,财政监督的运作方式,监督内容、监督范围也将发生重岩石转变,监督检查的同涵不断拓展、层次不断提高,监督检查的范围涉及财政资金运行的所有方面,监督检查的方式逐步向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的模式转变,总之,财政监督必须寓于财政管理的全过程。
简介:为贯彻实施《会计师(审计)事务所业务检查制度(试行)》(会协字[1996]458号文件,以下简称《检查制度》),从1997年起,每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的业务检查工作。现结合各地注册会计师协会与注册审计师协会联合的进展情况,就1997年对事务所开展业务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工作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统一领导,由各地联合后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实施。检查工作要列入各级协会的年度工作计划,配备专职人员,按照《检查制度》要求选拔一批注册会计师担任兼职检查员,并对检查工作给予必要的财力、物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