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制度”。公共资源交易是一种市场经济活动,应当遵循市场交易的规律和准则。合法、高效地实现公平竞争,既是市场经济改革的重要方向,也是公共资源交易高质量发展的必要前提。然而,当前公共资源交易不规范、不合法、不腐败现象频发,传统的信用评价体系缺乏法律支撑,难以对违法行为进行有效监督和惩处,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因此,迫切需要将法律改革纳入公共资源交易的信用评价,维护公共资源交易的市场环境和秩序,遏制失信行为。近年来,中国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信用评价和立法体系建设相对滞后。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立法体系,推进政府职能部门对交易行为、程序、资格等的监管,保障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行,维护多方权益。
简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2013年12月18日,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银监局等四部委下发了《关于印发〈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3]150号)、《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要求从2014年3月1日起实施。同年8月7日,安徽省环保厅会同省发改委、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和银监会安徽监管局联合出台了《安徽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方案》,明确安徽省将于2014年下半年起对全省企业2013年的环境行为开展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省环保厅此项工作评价范围为省“国控”及涉铅企业,其他企业评价工作由各地市环保部门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