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1
16 个结果
  • 简介:环境税不以收入为主导目的,而以环境保护为根本使命,这一税之本性造就了“归责→应益”的环境税二元机理,也导致了量能课税原则在环境稅法场域的全面失灵。量益课税原则考量、权衡由特定主体就受益承担相当税款的运作思路,不仅与环境税立法目的高度契合,而且与环境稅制机理深度互通,既可涵盖环境税归责面向,又可辐射应益层级,还能营造归责和应益两造机理的交互机制。得益于量益课税原则,环境税定性规范与定量规范已超越税收要素理论,渐成体系化理论。与此同时,环境稅征管规范使得量益课税原则不断丰实和延展,更具开放、包容和普适。故此,由量益课税原则担当环境税法结构原则,呼应财政税法中的量能课税原则,既具有税法理论上的必要,又具有税制机理上的可行,还具有规则改进与实施上的操作。秉持量益课税原则,以客体、税率和特别措施为内核的环境税实体规范可期进阶,以环保部门定位与权责配置为中心的环境税征管规范有望改进。

  • 标签: 环境税 量能课税 量益课税 归责 应益
  • 简介:“社会制裁”的概念,是基于目前以刑罚为中心的法律制裁体系尚不完善的现实问题而提出的,是理解社会权力对国家权力“补白”作用的一个关键.日本学者佐伯仁志提出的“社会制裁”概念,在一定程度上超越了以往规范法学在制裁体系研究上的窠臼,但按照规范载体性质对制裁种类进行界定和区分,也存在一定不足.相比之下,以制裁权力性质作为界定标准,更符合本土法治现实.同时,在当前制裁手段和制裁主体复杂多元、法律制裁与非法律制裁共存而缺乏有机衔接的法治背景下,由于社会制裁在制裁对象、主体和形式上相对于法律制裁的一系

  • 标签: 内涵证 制裁概念 外惩戒
  • 简介:信用权是近年来新生的一项民事权利,对信用权的界定应考虑与信用的属性相一致,信用权的财产属性与其人格权性质看似不符,实则是人格权发展的客观结果,也是信用属性的法律体现。实践中侵害信用利益的行为屡见不鲜,由于我国现行法律没有对信用权明文规定,导致对信用利益的救济十分匮乏。从维护信用权主体利益的角度出发,侵害信用权的认定应以客观行为及损害后果为主要判断要件,无需考虑侵权人的主观心理状态。对信用权的法律保护,既要考虑侵权行为的特征,又要结合侵害信用权的具体情形。

  • 标签: 信用权 人格权 法律保护
  • 简介:《监察法》创建了独立监察程序,并设计了阶段式结构框架。监察程序开启了程序种类的事实划分模式,有利于监察权能融合并推动腐败治理目标的实现。但当下《监察法》就监察程序的泛化规定,使其难以发挥指引和规范权力的功能。监察程序规则应进一步细化,构建涵盖监督、调查和审理的程序细则。其中监督程序应区分威慑监督和制度监督;审理程序应区分程序结果和实体性结果;调查程序应逐步走向诉讼化。

  • 标签: 监察体制改革 独立监察程序 调查程序 腐败治理 思考与建设
  • 简介:根据契约法理的抽象程度不同,我国契约法理可以分为三个层面:理论来源、基本原则和法律教义。三个层面的契约法理之间具有融贯、一致,共同构成了一个被我国契约实在法所认可的由抽象到具体的法理体系。作为理论来源的契约法理,我国大多数学者支持温和的道义论;作为基本原则的契约法理,其构建了契约法的价值体系。我国契约法学术界和实务界所认可的契约法的价值体系为:契约自由的优先、契约公平的制衡、契约效益的附属性。契约法教义是具体契约规则背后具有支配性地位的原理,其勾连了基本原则和契约规则,使契约原则得以具体化,让契约规则的价值承载得以体现。

  • 标签: 契约法理 体系 理论来源 基本原则 契约法教义
  • 简介:监察委留置权是我国法律创建的一项新型权力,具有本土化的原生因素,对其界定必须充分考虑本国国情并遵循法治规律.我国实行的是“议行合一”的政权结构形式,简单套用西方“三权分立理论”对监察留置进行定性分析显然充分不足.在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进程中,监察留置作为一项涉及公民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必须遵循人权保障原则、权力制约原则以及比例原则.通过规范分析和实然考察的方法对监察留置进行理论分析和实证考察后,笔者指出:可通过明确检察官刑事强制措施审查期间、引入检察官提前介入调查机制、组建专业化审查起诉团队和构建诉讼化的审查起诉听证机制等方法,促使监察留置与审查起诉的有效衔接.

  • 标签: 权力属性 运行原则 司法审查 专业对接
  • 简介:我国国际经济地位的转变及“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要求扩大对外援助规模,但当前对外援助过程中产生的国内争议,表明对外援助行为及相应的援外实效需要依赖于援外制度建设及《对外援助法》的研究制定。《对外援助法》的制定是完善援外法律规范体系的重要步骤,是援外职能部门依法行政的基本前提,是援外制度普及与战略实现的最优选择,也是深化援外体制改革需求。对外援助存在的问题已不容回避,需要对外援助法律提供制度良方,我国应当及时启动《对外援助法》的研究、起草工作,服务“一带一路”与国际经济合作战略大局。

  • 标签: 对外援助 对外援助法 一带一路
  • 简介:县级权力清单因监督和制约县级行政权的实践需要而产生,具有高度实效才能实现其预期目的。从司法监督角度进行检视,经实证分析发现县级权力清单作为证据在行政检查案件和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发挥了较大作用,监督行政不作为的实效较高。但是法院对权力清单证明力的认可度偏低,限制了其实效程度。可从提升对县级权力清单的司法监督力度、法院阐释权力清单与法律的关系、将政府信息公开列入县级权力清单、推进县级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四个方面提高县级权力清单的实效。

  • 标签: 县级权力清单 证明力 实效 政府信息公开 司法监督
  • 简介:为了促使河长制进一步制度化和规范化,使得河长在河流治理中的职权于法有据,针对河长制进行立法的必要便由此彰显。通常而言,河长制立法有两种主要模式,一是对河长制进行专项立法;二是在其他立法中将河长制入法,此两种立法模式各具优劣,且在实践中均有采用。为了保证河长制立法的科学与合理性,在对河长制进行立法时应当分析并解决相关的难点问题,包括合理确定河长制的立法层级,实现河长制立法与党内法规的协调衔接,处理好法律与政策的关系,以及科学安排河长与行政部门的职责。

  • 标签: 河长制 立法 生态保护 环境治理 水资源保护
  • 简介:暴力抗法袭警事件频发导致警察伤亡形势严峻,而实践中警察用枪行为也常面临合法性质疑。警察使用武器相关法规范亟待检讨,警察用枪行为面临着比例原则、最大保护原则之间的两难抉择与双重制约,其定位徘徊于正当防卫或依法履职的阻却违法事由之间。警察法修订背景下,应以依法履职时紧迫威胁生命原则为前提,确立警察使用武器时的情境化“判明”标准暨审查规则,同时完善强制力等级报告等相关配套警务机制。

  • 标签: 警察 使用武器 判明标准 规范执法 警务机制
  • 简介:在中国传统社会中,与义务对应的主要是权力而不是权利,是权力义务关系为主,权利义务关系为辅。权利义务关系的不公平表现在权利义务的总量比例失衡,义务多权利少;“一般权利和义务关系”较为欠缺,“特殊权利和义务关系”普遍存在;权利义务关系的客体多指向积极作为的“行为”,更强调其中的义务。在权力义务关系中,虽然理论上也主张双方均有义务,但实践中落实的是“臣事君以忠”,而“君待臣以礼”仅限于道德说教;混淆了其中的法律权力与道德权力、法律义务与道德义务。“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比“君为臣纲”布下了更为严密的权力网络,权力义务关系渗透在一切人际关系中,尽管为其注入了亲情,但主色调仍是义务。这种状况至今没有根本转变。

  • 标签: 义务 权利义务关系 权力义务关系 传统文化 公平
  • 简介:知识产权的地域与其公共政策属性密切相关。国家出于社会利益和管理秩序之需,要求知识产权的产生与行使需经过立法和执法部门的积极赋权。因此,国际投资仲裁从对知识产权类投资的认定到保护都会充分考虑东道国的利益,尊重东道国的法制,在法律适用方面也呈现出了一定特殊。当前知识产权保护已经成为影响国家关系的重要议题,西方主要发达国家常常以我国对投资者知识产权保护不力为由挑起国家层面的经贸对抗。涉知识产权国际投资仲裁的法律适用特点正好能反映投资者诉求的本因,为我国提升投资者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满意度,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提供有价值的借鉴。

  • 标签: 知识产权 地域性 国际投资仲裁 合理期待 特别301报告
  • 简介:长篇小说比之中、短篇小说,"人物形象"尤其重要,从"人物形象"角度而言,两者又有不同。长篇小说中人物形象的"交织"乃是其一大特点。俄罗斯文学的"多余人",是俄罗斯深受西方文学影响而产生的文学形象。"多余人"的出现,昭示着俄罗斯文化中弥漫的虚无气息,同时也激发了俄罗斯从自身寻找积极要素的急切愿望,索菲亚崇拜即是从俄罗斯文化自身涌出的一个文学形象。"多余人"与索菲亚形象交织在一起,以"缺位"、"平行"与"合一"三种关系而呈现为三种形态。与欧洲"新人"相比,"多余人-索菲亚"交织人物形象在对待女性的态度和与神的关系上大异其趣。

  • 标签: 交织性形象诗学 多余人 索菲亚崇拜 “多余人-索菲亚” 新人
  • 简介:自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以来,为扫除经济社会中残余的黑社会势力,与黑社会组织、恶势力勾连的企业成为打击重点。对"关联企业"的含义和类型作出界定、对"关联企业财产"中"涉黑"要素的认定进行法理分析,并提出具体的认定标准:关联企业获取经济利益的手段具有多样;关联企业为涉黑组织生存、发展以及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门财产;专门财产应用于犯罪组织或组织犯罪活动所需。最后,依法确立关联企业"涉黑"财产的二元分类处置模式。

  • 标签: 扫黑除恶 关联性企业 经济特征 涉黑财产 刑法解释
  • 简介:“一带一路”倡议是对国际合作以及全球治理新模式的积极探索,其在法律层面的一大体现是,“一带一路”国际经济法律体系中的制度构成包容了更多的契约要素。申言之,确认沿线国家政策沟通成果的是一种具有高度契约的国际经济法律制度,而与沿线国家在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等具体领域开展合作相配适的则是具有契约倾向性的国际经济法律制度。选取制度构成中的契约要素,可从制度创建的主体、内容和效力等多元视角全面揭示“一带一路”国际经济法律体系的特色。

  • 标签: “一带一路” 法律体系 法律制度 规则 契约
  • 简介:信访制度实施过程中,信访人与接访部门之间自然产生一种法律关系。行政诉讼对此种法律关系所产生的争议持一种排斥态度,导致信访行政诉讼判决之间相互冲突,其原因主要是对信访行政处理行为存在定性之争。按照是否实际改变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为标准,接访行政机关的行为可分为过程性行为、实质处理行为,以及介于二者之间的行为。信访行政处理行为本是一种行政行为,若改变了信访人的权利义务理应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应承认部分信访行政处理行为、以及介于过程性行为与行政处理行为之间的复查、复核意见的可诉,对现有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进行适当改造,并规范信访受案范围使之类型化,最终实现二者有效衔接。

  • 标签: 信访行政处理 行政诉讼 可诉性 受案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