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自国际唱片公司诉百度案、诉雅虎(阿里巴巴)案以来,网络服务商侵犯知识产权的认定及责任承担问题就备受关注,不少学者都津津乐道于"引进美国法上的间接侵权制度"。但是,问题也许并非如此,"间接侵权"这一概念从何而来?如果承认此概念,那么间接侵权人与直接侵权人在承担责任时是何关系?间接侵权与我国已有立法上的"共同侵权"又是何关系?所以,问题恐怕并非首先是如何在我国的立法上设置间接侵权制度,而是辨析间接侵权概念本身,尔后才有引进与否的问题。
简介:<正>中国互联网搜索服务商百度,正经受着全所未有的诉讼磨难。2005年9月初在上海步升音乐文化公司诉其"音乐侵权"案中落败,9月底又被百代、索尼、华纳、环球等全球五大唱片公司告上法庭。尽管后案经初次开庭后还未有结果,但前案法院判其侵权成立的定论,已经表明"链接构成侵权"原则在司法领域被采纳。然而,这一原则的适用是否正确?法律界和业界竞相展开了热烈的讨论。长期以来,法律和技术层面都没有对互联网音乐搜索服务作出明确的限制,国内外有多家知名网络公司提供MP3等多媒体文件的搜索,搜索引擎所带来的简单音乐获取方式并未遭到否定。此种链接方式有别于网络音乐非法下载服务对音乐著作权人网络传播权的侵权,国内并没有互联
简介:本刊2012年第1期发表了杨立新教授主持起草的《中国媒体侵权责任案件法律适用指引》之后,在学界引起广泛关注,认为这不仅是研究媒体权利保护和媒体责任法律界限的重要成果,而且也是法学研究的一种创新形式,体例新颖别致,内容丰富多彩、切合实际,被誉为中国的侵权责任法重述的内容之一。杨立新教授在继续进行这个课题的研究,力图构建全面的中国侵权责任法重述,将侵权责任法的理论研究和实务指导有机地结合起来。本期继续刊登杨立新教授撰写的中国侵权责任法重述之《中国侵权行为形态与侵权责任形态法律适用指引》,继续推动这个重要的研究工作,并将这一研究成果奉献给各位侵权法理论工作者和实务工作者。侵权行为形态和侵权责任形态研究,是当今世界侵权法研究的重点问题,是在侵权法研究中最有技术含量的部分。对此,我国侵权责任法学者的研究独具特色,并不逊于英美侵权法研究和大陆法系侵权法研究的水平。期待学者关注这一课题的研究,并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