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5
500 个结果
  • 简介:<正>晚近以来,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之争正在成为刑法解释学中的一个热点问题,而陈兴良教授与张明楷教授分别发表的《形式解释论的再宣示》与《实质解释论的再提倡》更是使两种解释论之间的对峙进一步加剧。然而,本文却试图说明,这一对峙是虚构的,这两种解释论,无论是从解释结论看,还是从定罪思路看,都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差别。人们在一些具体案件上的争议来源于他们在信念体系与价值观念上的实质性分歧,而与解释立场并无关系。从而,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之争不过是一种学术姿态上的分歧,或者说,是一种口号之争。此外,本文还将揭示,这种口号

  • 标签: 刑法解释学 解释论 陈兴良教授 违法性 张明楷教授 刑法条文
  • 简介:阿汪在家捣腾化肥,突然发现一张纸头,是从化肥袋里掉出来的,上面印着“特等奖”三个字。

  • 标签: 特等奖 化肥
  • 简介:(原序)本篇系北京法大毕业生涂君身洁所译日本法学博士之名著,于解释法律之方法,阐发精详,本社认为极有参考之价值,特商涂君由本刊按期发表,志此以示感谢。编者译。一,主张社会法学之AntonMenger.谓今日之法律学,为学问中发达最迟者。

  • 标签: 解释法律 解释论 法学博士 社会法学 毕业生 法律学
  • 简介: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是指企业为了加强内部管理,保证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和实现企业的管理体制目标,促使各部门协调有序、有效地搞好各项工作,严格地执行管理方针,保证国有资产、资金的安全,确保会计记录的正确性和可靠性而建立起来的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的各种管理制度的总称。

  • 标签: 名词解释 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管理 管理体制 有效使用 部门协调
  • 简介:刑法解释学中的一个热点问题是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之争。然而,这两种解释论,无论是从解释结论,还是从定罪思路看,都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差别。人们在具体案件上的争议来源于一些实质性的分歧,而与不同的解释立场并无关系。从而,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之争不过是一种学术姿态上的分歧,或者说,是一种口号之争。此外,本文还将揭示,这种口号之争依赖于诸多误解而存在,它不仅浪费了大量的智力资源,还可能对刑事司法实践产生不利影响。澄清这些误解与批判这一虚构的对峙,具有理论与实践上的必要性。

  • 标签: 形式解释论 实质解释论 刑法解释
  • 简介:实质的刑法解释论与形式的刑法解释论是大陆法系不同的构成要件理论(构成要件符合性判断)之争的产物。由于我国两大解释论之争在逻辑起点和具体内涵上都存在模糊不清之处,因此有必要对我国当下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之争进行重新定位与解读。首先,传统的平面式犯罪论体系框架下的两大解释论之争是在"虚幻的对立"中展开的,其产生的原因实际上并不存在。其次,两大解释论之争是在阶层式犯罪论体系的语境下展开的,且与阶层式犯罪内部三阶层、二阶层的分歧有关。但是,当下我国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的争论焦点与其说是对"构成要件符合性"的解释之争,不如说是对"罪刑法定原则符合性"的理解之争。

  • 标签: 刑法解释论 实质刑法解释论 形式刑法解释论 构成要件
  • 简介:在诠释学的语境之下,刑法解释是一个诠释性的概念,是指正义理念、刑法规范与生活事实的相互对应。刑法解释是客观性和主观性的统一体,两者不可缺一。刑法解释的必要性,实际上是刑事法治和司法实践的要求,而刑法解释的可能性,则是司法运作和实现法治的基础。

  • 标签: 诠释学 刑法解释 客观性 主观性 必要性
  • 简介: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的要求,《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及其配套指引已于20儿年1月1日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69家公司实施。同时,财政部、证监会又选择了200多家在境内主板上市的公司进行试点。实施一年总体进展顺利,

  • 标签: 内部控制 企业 题解 中相 财政部 证监会
  • 简介: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正式实施一年多来,总体平稳,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部分企业还存在理解认识上的不到位和实际执行上的偏差。为了稳步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贯彻实施,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解释如下:

  • 标签: 内部控制 企业 题解 中相
  • 简介:地震反射法被广泛应用于油气、煤和其他矿业勘探以及地球深部地壳地层研究中。陆上和海上油气的成功勘探促进了数据采集、处理和解释技术的持续发展。解释流程(包括构造、地层和沉积、地震振幅分析和地震属性的同化作用、岩石物理分析和可视化)均需要钻井、实验室研究以及航磁、重力和电磁测量等相关数据的支持。毋庸置疑,只有详细了解目标区地质情况,才能发挥地震反射技术的优势,实现详尽而一致的解释

  • 标签: 地震反射 构造解释 3D数据体 地震属性 曲率 裂缝
  • 简介:以类型化法益概念的相关探讨为逻辑起点,并同时以论述与梳理犯罪论体系中不法类型与罪责类型相区隔为逻辑框架。一方面以类型化法益概念建构刑法解释的外延范围,另一方面以不法与罪责构建解释规则的内涵边界,以探寻规范化意义下刑法解释的边界之所在。

  • 标签: 类型化法益 不法 罪责 刑法解释
  • 简介:解释法律,应从文章解释之通则,殆为世所公认。所谓文章解释,即以阐明法文多表示之意思与实质为目的之解释。欲达此目的,应并用文理解释于伦理解释,自不待言,但一般学者,多漠视社会常识观念,主张极端文理解释或极端伦理解释;于是法律观念与社会常识,遂有两相背驰之倾向。夫法律,所以调和实际生活现象者也,解释法律而不顾社会常识观念,则去法律之本旨远矣。

  • 标签: 法律解释 社会常识 解释法律 法律观念 生活现象 文章
  • 简介:治法学者,对于法律之研究,有解释论及立法论之区别。解释论者,以明法律之司法运用、分析疑义、指明要件为当务之急;而立法论者则以立法之得失、法律之目的及其运用之当否为评论中心。故立法论不能离(开)解释论为独立,盖不明法律司法上之运用及疑义之分析并指明其要件之当否,无由探讨法律目的及运用上之当否,即无以说明立法之得失。

  • 标签: 法律目的 司法运用 立法论 解释论 要件 得失
  • 简介:白话虚词"的"和文言虚词"之",现代汉语里屡见不鲜。但"的"有名状化助词"的1",名物化助词"的2"之分;"之"有名状化助词"之1",指示代词"之a"之别。"的1"和"的2"不同,"之1"和"之a"相异;而"的"和"之"有同有异,不加分别,容易出错。

  • 标签: “的1” “的2” “之1” “之a”
  • 简介:一法律解释的特性,十九世纪的神学者Schleiermacher[1](1768-1843),以文艺作品的解释之特性,来两相譬谕的。他在《解释之观念》(LieberdenBegriffderHermeneutik)的一篇小品论文中,曾这样说道:"法律之解释,和文学书的解释不同。法律的解释,在于确定法律的范围,就是对于法律某某规定的不明确时,而决定其规定,究竟有如何的关系。"

  • 标签: 法律解释 十九世纪 文艺作品 ERM IFF 文学书
  • 简介:欲求法律解释权之意义,必先讨论法律解释之目的问题;自来学者于之说明虽多,但总而言之,要不越乎左列二者之限界耳。甲主观说谓法律解释之目的,在探究立法者私人之意思而确定之,此旧派学者之所主张也。

  • 标签: 法律解释权 主观说 立法者 学者 意思
  • 简介:宪法解释权的产生,源于宪法适用主体的多元性。由于宪法适用主体的多元化,必然存在各完法适用主体对宪法理解的不尽一致。为消除对宪法解释的不一致,保障宪法权威,维护宪法秩序.就必须赋予一个专门机关以宪法解释权,由它对宪法进行最后的权威解释。宪法解释权的本质是一种终极性的裁判权,而不是对于宪法解释的垄断权,因此它并非宪法适用的前提,宪法解释权的授予,不应以民意为归属,而应以智慧为考量。

  • 标签: 宪法解释 宪法的解释 宪法解释权
  • 简介:从立法者的思维方式和实践中大量典型案件的处理路径出发,传统刑法解释学认为刑法解释的对象是规范,但此理论面对复杂的非典型案件时则显得步履维艰。刑法解释无法脱离个案事实而存在,单纯对规范含义的说明只是规范意义的抽象说明而已。刑法解释的对象既包括事实,也包括规范,还包括事实与规范之间的互动关系。

  • 标签: 刑法解释 事实 规范 互动关系
  • 简介:孔子与《易》是有密切关系的,抛开《史记》和帛书的记载不言,仅就《论语》中两条最直接的材料来看确实如此。“加我数年……”当为孔子五十之前所说。五十之前,孔子也曾学《易》,而孔子认为知天命之年尤需学《易》。“不占而已”表明孔子解《易》以德,判定吉凶不需要占筮,而是取决于人的德性。孔子以“生生之德性”解《易》,以“道德必然性”解“天命”,通过揭去《周易》的神秘外衣,发掘并发展其天人之学,将隐微难言的性与天道托诸于显著的人道德性,发展出天人合一的德性学说。

  • 标签: 孔子 《周易》 五十以学《易》 天人之学
  • 简介:Paraphrase是一种用简单英语解释较难英语表达的教学方法,将其应用于高中阅读教学中,使其成为教师阅读教学以及学生英语学习中的一种习惯。本文从词、句、篇三方面阐述了Paraphrase教学法在高中英语阅读教学中的应用及其作用。

  • 标签: PARAPHRASE 课堂解释 阅读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