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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  4违约的赔偿损失以赔偿非违约方受到的实际全部损失为原则,  三、赔偿损失的原则  因合同当事人的违约行为,由于同一违约行为(赔偿原则)而既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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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  4违约的赔偿损失以赔偿非违约方受到的实际全部损失为原则,由于同一违约行为(赔偿原则)而既遭受损失,在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害和所获得的利益是基于对方违约行为而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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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损失填补原则,是保险法上最重要的法律原则之一,包括三个层面的基本涵义,具有禁止不当得利、控制道德危险和维护保险制度的基本功能。对于保险人的损失填补责任,具有法定和约定的限度。另一方面,损失填补原则在保险法领域存在着适用例外,包括量的例外和质的例外。围绕着损失填补原则之例外,学说上存在着绝对说、相对说以及修正绝对说的争议,这些争议对于深化对保险、保险利益和损失等概念的认识,颇有助益。

  • 标签: 损失填补原则 不当得利 道德危险
  • 简介:由于纯粹经济损失是不与受害人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相联系的损失,而纯粹经济损失中的"经济损失"不包括有形的财产损害,纯粹经济损失的发生不与受害人的财产或人身损害相联系

  • 标签: 浅析经济损失
  • 简介:据我国有关部门统计,因疲劳驾驶造成交通事故的占特大交通事故的40%-80%,因打鼾造成的车祸发生率则是正常人的7倍。美国睡眠基金会调查显示,60%的司机开车时“犯过困”,

  • 标签: 睡眠 特大交通事故 损失 部门统计 疲劳驾驶 正常人
  • 简介:1971年《蒙特利尔公约》要求各国将传送虚假民航情报罪规定为国内法中的犯罪并予以严惩。公约设置此罪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航空器飞行安全,因为虚假民航情报可以“使载有大批旅客的飞机变更其原定航线,或者迫使其在非预定地点降落,构成对飞机安全的灾难”。随着航空运输业的发展和网络电子信息技术在航空运输领域的广泛应用,此类行为所涉虚假民航情报的范围也发生着变化,不仅包括航空器遇险的假情报,还包括直接危害航空器飞行安全的虚假服务情报。考察域外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传送虚假民航情报罪的转化立法,建议我国刑法在保留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同时,在危害公共安全罪章中增设故意传送虚假交通信息罪的危险犯和实害犯,并设置传送虚假交通信息行为的过失犯罪,形成保护交通运输安全的严密刑事法网,实现对传送虚假民航情报罪的全面转化。

  • 标签: 传送虚假民航情报罪 立法转化 飞行服务情报 飞行遇险信息 飞行安全
  • 简介:女青年李军自结婚两年以来,一直与婚前男友向滨保持着联系。每逢双方的生日和春节的前几天,向滨都邀请李军到饭馆相聚叙旧情。随着时间的推移,向滨也没有放弃对李军的“追求”与纠缠。回想起当初两人分手时,李军曾说过,“要想娶我,就等八年后再谈”一类的话,就越发觉得窝气。眼下,向滨见李军与丈夫周洋小日子过得红火,没有一点要与丈夫离异而与其旧情复燃的迹

  • 标签: 最后青春 青春损失费
  • 简介:欠账还钱,天经地义。银行起诉借款人及担保人的案件,往往是百战不殆。然而,下述案件却因银行提供的合同文本中的一句语病,造成银行惨败,掩卷而思,不禁发人深省。

  • 标签: 语病 损失 合同文本 担保人 借款人 银行
  • 简介:对于土地利用规划变更引发的财产损失,荷兰《空间规划法》规定了规划补偿制度。荷兰的规划补偿制度以"公共负担平等"为原则,规定除正常的社会风险范围内的以及风险承受等情形之外的规划损失应当予以补偿。认定规划损失是否属于正常的社会风险需要综合考量规划的性质、可预见性以及损失的性质和大小等因素。风险承受原则要求对于申请人应当预见并能够避免的规划损失由其自行承担。荷兰在规划损失补偿认定过程中积累的经验对于我国有借鉴意义。

  • 标签: 规划补偿 直接损失 间接损失 正常的社会风险 风险承受
  • 简介:腐败究竟使一个国家遭受多少损失?中科院国情研究中心主任胡鞍钢说,在90年代后半期.主要类型的腐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消费者福利损失平均每年在9875亿-12570亿元之间,占全国GDP总量的13.2%-16.8%。

  • 标签: GDP总量 胡鞍钢 福利损失 消费者 腐败 国情
  • 简介:汶川地震,凸显了破产法缺失个人破产制度。个人破产法应尽早进入立法视野。应借鉴企业破产制度中的破产财产制度、破产和解制度,建立个人破产的相关制度,并制定相应的监督制度,更好地发挥破产的价值功能以维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给债务人重生的机会。

  • 标签: 个人破产 自由财产制度 人格破产 复权制度
  • 简介:现年38岁的郭鹏,从湖北老家考取大学到北京就读,毕业后就留在北京打拼。几年前,经亲戚介绍,郭鹏与小自己一岁的北京女孩沈菁相识、相恋。经过恋爱,两人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由于没有婚房,双方约定共同出资先购买一套二手房过渡一下,待有钱了再换新房。2014年7月,郭鹏经过几个月的奔波,寻找房源,实地查看,多方了解,终于看中了一处房屋,并于当月19日与房主签订了购房合同。

  • 标签: 房屋 损失 升值 购房合同 北京 二手房
  • 简介:律师同志:我和丈夫是山区农民。不久前,我丈夫被林场请去砍树,在砍树过程中,我丈夫不小心砍伤了自己的脚,现已经花去医疗费2万多元,且还在治疗。该林场是由杨某、杜某和舒某3人合伙经营的。在我丈夫住院之初,杜某拿出了6000块钱,后来就没有再拿。现在我家已经没有能力再支付医疗费,其他方面也有较大损失。请问,现在我们该如何请求赔偿以及可以请求哪些赔偿?

  • 标签: 丈夫 损失 索赔 山区农民 合伙经营 医疗费
  • 简介:前不久,我从老家购票乘火车前往打工地深圳上班。一天早晨,当我睁开惺松睡眼时,发现放在行李架上的旅行袋不翼而飞,我顿时傻了眼:那个旅行袋里,有我的身份证、银行卡、一台价值5000余元的进口相机和2000元现金。我当即向乘警报了案.经多方查找,仍未发现旅行袋的踪迹。请问:我的损失能否要求承担运输责任的铁路部门赔偿?

  • 标签: 行李 铁路部门 运输责任 旅行 身份证 银行卡
  • 简介:纯粹经济损失概念的意义在于构建一个过滤可赔偿损害的特别法律范畴。纯粹经济损失概念产生的历史缘由为近代法确定的以有形财产为基础的损害赔偿制度。从法技术的维度看,纯粹经济损失概念的产生是德国侵权法以绝对权为基础确定严格限定的可赔偿损害范围模式的直接结果,非限定性的法国模式没有也不需要这一概念。纯粹经济损失概念在法律政策上有以下重要意义:将受害者与他人利益联系切断,而"塑造一个利益独立的个人";为维护行为人的自由而免除加害人过重的负担;改变投射损失的光源点而大幅度地缩小可请求赔偿的间接损失范围,扩大不可赔偿的纯粹经济损失范围。我国损害赔偿法对纯粹经济损失的立法应采德国模式和法国模式的混合模式。

  • 标签: 纯粹经济损失 概念 法技术维度 法律政策意义 混合模式
  • 简介:案例简介:某大学成教处处长曾某,党员。1999年4月以来利用职权擅自决定将收取学员的学杂费、住宿费大笔外借。先后借给私营企业某甲30万元、股份公司某乙50万元、集体企业某丙20万元进行经营。借期均一年,按吸收公款存款的20%计息。一年后该三家企业均按期归还了本息共120万元。问:曾某的行为如何定性?分歧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曾某外借三笔款未经校方同意,但都全部收回,未造成损失,还为校方赢利20万元。其行为没有违反党纪,不构成违纪错误,不应追究其责任;第二种意见认为:曾某出借某乙和某丙项的行为属于单位之间的互借,可不构成违纪,但将学校30万元公款借给私营企业某甲进行经营的行为应以挪用公款定性;第三

  • 标签: 挪用公款 受损失 归个人使用 财政金融 社会主义道德规范 金融业务
  • 简介:经济损失规则的概念和适用范围仍是争议的主题,这一规则本身的混乱伴随着该规则产生原因的更大的不确定性.区分侵权法和合同法的边界功能是经济损失规则令人信服的理论基础,但是一些重要的原则限制了边界功能的适用范围.在涉及合同关系的案件中解释及适用经济损失规则,只有关注诉讼当事人的实际行动才能恰当地实现该规则的边界功能.首先,如果原告不是某个协议的当事人,那么就没有任何理由限制原告依据侵权法享有的任何权利.其次,不能基于一个不是真实存在的合同提供的假想救济以及合同对纯粹经济损失的补偿具有假想的优先权限制原告的权利.再次,如果被告违反了一项独立于合同责任的侵权法义务,当事人之间的合同没有明确地或足够充分地暗示取代侵权法的救济,当事人则有权获得侵权法的救济.

  • 标签: 经济损失规则 边界功能 侵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