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股份合作企业往往同时包含几种企业制度,甚至是相互冲突的企业制度。企业内部法律关系比较混乱,股东的地位与权利、股权设置、组织机构等方面都不规范。因而它不具有独特的法律属性,不是独立的企业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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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试述股份合作制企业赵志红根据“十五大”改革国有企业的精神,现有国有大中企业和大型集体企业将普遍改造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国营小型企业、城乡中小集体企业则以股份合作制为主要形式进一步放开搞活。而如何用股份合作制来改造现行国有企业?股份合作制的理...
简介:<正>1990年2月12日,《农民股份合作企业暂行规定》正式颁布实施,该"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中有关农民股份合作企业股份制方面的规定是我国第一次以法律形式对"股份制企业"作出的规定,是一次对股份制企业进行法律规制的大胆尝试。本文拟就农民股份合作企业中的股权问题谈谈自己粗浅的认识,以期对"暂行规定"的顺利实施有一点帮
简介:股份合作制有着既区别于股份制又区别于合作制的独特的法律属性,而且,这些属性使得股份合作制既能满足政治取向对公有制的需求,又能满足经济取向对效率的需求,还能满足社会取向对公平的需求,故此,股份合作制不但可以而且应该成为独立的企业形态。为此,应制定专门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法,并就股份合作制的法律地位、设立条件、持股范围及比例、利润分配及亏损分担等问题作出相应的规定。
简介:<正>我国实行对外开放政策以来,各地先后建立了多种形式的利用外资的企业。其中发展较快、利用外资额较大的是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作企业)。所谓合作企业。一般就是说这种企业是由我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厂房(包括可利用的设备、设施等)、劳动力、管理人员、资源或资源开发权、或有部分资金等,由外商提供资金、技术和设备、材料或半成品,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根据各方提供的合作条件,商定适当的
简介:随着经济日益发展,中小企业在经济生活中逐渐崭露头角,成为丰富市场,满足人们不同需要的重要部分。而当今社会,团队精神就是生存之道,任何高效企业都离不开团队合作。本文将从如何加强团队合作方面,浅谈中小企业的建设。
简介:<正>由于股份合作制企业有别于国有企业的财产占有、股份分配等方式,其适应生产力发展需要的优势日渐显示并引起广泛重视。本文拟对股份合作企业目前存在的几个法律问题进行探讨。一、股份合作企业的名称问题。目前各地股份合作企业的名称五花八门,有叫“××股份合作公司”的;有叫“××企业总公司”的,没有标明“股份合作”字样;有叫“××合作社”的;有
简介:<正>一个企业,在其经营期间,一般是不允许其投资者抽回其投资的。但我国从1979年办起第一个合作企业——广东省宝安县光明畜牧场畔湖养鸭场以来,90%以上的合作企业都允许外商在合作期限内先行回收其投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下称“合作企业法”)第22条对此也作了肯定。这种做法,是我国在利用外国直接投资中的一种创造。那么,外商在合作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属于什么样的法律性质呢?当前,外商在合作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的途径,主要有两种,一是合作前期提
简介:略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法律属性汪安亚如何认识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法律属性?目前在理论界和实践中有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股份合作制企业不能作为一种独立存在的企业法律形态,要么归属为股份制,要么归属为合作制;①第二种观点认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是一种独立的...
简介:“股份合作制是采取了股份制一些做法的合作经济,”是“劳动合作和资本合作有机结合”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这种组织形式,最早由20世纪80年代初期的农村乡镇企业所采用,到90年代初期,已为农村和城镇集体企业广为采用。随着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的逐步展开,股份合作制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国有……
简介:企业联营合作创新是企业之间自发应对创新领域市场失灵的努力,而对企业联营合作创新的反垄断法规制,则是市场创新的重要保障。研究开发过程可以引发有实效的联动,要考虑研究开发与生产之间,及研发、生产与营销等各个阶段之间存在反馈和融合。企业联营合作创新反垄断规制的核心,应当在研发一生产环节确立安全港或成批豁免安排,在向供应一营销链条的延伸、企业联营网络化下和经营者集中所涉及的合作创新,则需要依据其与企业联营合作创新的关联程度,设定不同规制重点,丰富竞争效果分析的层次。
简介:<正>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作企业)若发生亏损或破产,应如何承担其应负的风险责任?笔者认为,要探讨这一问题,首先应分析合作企业的法律性质,然后应当弄清楚,作为合作企业的投资(或提供合作条件)者的中外合作者应如何就合作企业债务对外(即对合作企业债权人)承担责任,以及合作企业内部中外合作者之间应如何分担责任。
简介:股份合作制企业立法的几个问题罗晓静股份合作制是我国城乡集体企业在改革中的一种新的探索和创造。它既保留了合作经济的长处,又吸收了股份制的优点,在短短的十几年中,以其特有的优势适应了我国中小企业特别是集体中小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然而,股份合作制企业在...
简介:股份合作制存在着诸如封闭性等制度性缺陷,必须建立和完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多层次直接或问接融资体系,以促进和保证广大中小企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简介:有些立法文件虽然规定股份合作制企业可以设立企业股,立法通过确立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法律地位,股份合作制企业立法应依据上述立法目的和指导思想来进行
简介:随着“中德中小企业合作区”在揭阳授牌,揭阳如何抓住这一历史机遇是个大课题。本文试图为中德合作进行有益探索,在分析揭阳文化传统、产业基础、政务基础上,提出系统的、针对性推进措施,助推德国中小企业优质基因引进,助推揭阳中小企业对接德国先进技术,走进德国大门与国际接轨。
股份合作企业不是独立的企业形态
股份合作企业的法律定位
试述股份合作制企业
农民股份合作企业股权问题初探
股份合作制企业立法研究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刍议
加强团队合作,打造高效企业——浅谈中小企业的建设
股份合作企业法律问题探析
山西省贸促会为中加企业合作架桥
合作企业外商先行回收投资三议
宁夏与日本企业界广泛合作 走出地区间国际合作新通途
略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法律属性
浅谈股份合作制企业党建工作
国有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置疑
论企业联营合作创新的反垄断法规制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风险责任承担初探
股份合作制企业立法的几个问题
股份合作制企业制度分析与中小企业融资体系构建
当前股份合作制企业立法的几个新问题
打造好中德(揭阳)中小企业合作区策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