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西方在人民币汇率问题上的核心意图在于舍IMF而取WFO的争端解决机制,因此,需要廓清IMF与WFO的关系以确定人民币汇率义务的管辖归属和衡量依据。合理界定二者的关系需要区分外汇措施和汇率安排。由于外汇措施与贸易措施具有交叉重叠的效果,IMF以技术方法界定外汇措施,WTO在外汇措施是否与IMF条款一致的问题上对IMF的管辖权给予充分的吸收。但是,汇率安排属于IMF专属管辖,WTO的有关规定与此无涉。西方对人民币汇率的指控属于汇率安排问题,应由IMF依其协定第4条进行监督.而不应由WTO争端解决机制解决。
简介:我国是目前世界第一货物贸易大国和第三服务贸易大国。国际贸易必然需要用某种货币进行支付结算,在现有各主权货币中,选择用人民币对我国来讲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它不仅可以取得发行收入,还可以减少我国的汇率风险和外贸交易成本,提高我国在国际经济、政治活动中的地位,使我国在国际事务中具有同经济实力相适应的影响力,使国际经济、政治环境不断向着有利于我国的方向发展。人民币国际化既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法律问题,它不仅涉及国际法,更重要的是需要对我国的相关国内法进行修改和完善。本笔谈的核心就是讨论人民币国际化的相关法律问题,这些问题概括起来主要包括:国际法中关于主权货币国际流通与争端解决的基本规则,在人民币国际化过程中应该对我国现行的现金法规、支付结算法规进行哪些修改和完善,应该构建哪些人民币国际化的纠纷解决制度,应对人民币跨境流通监管制度进行哪些修改和完善等。围绕着这些人民币国际化的核心法律问题,我们在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课题"国际法视角下的人民币国际化问题研究"的过程中,将相关已有的研究成果进行了整理并提供给读者,以期能够促进我国学术界和实务界对人民币国际化法律问题的研究,并得到相关专家、学者的批评指正。
简介:售后包租是开发商的促销手段之一,但“包租”约定,使得售后包租的行为具备了“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特征。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适用应保持足够的谨慎,其直接原因在于刑法谦抑性原则的要求,根本的原因在于我国当前的经济发展模式应当由“强政府——弱市场”向“强政府——强市场”进行转变,政府应当适当放权,加大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功能;同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慎用也使得存款人能够以被害人的身份来维护其债权。对于售后包租的行为,只要开发商已经依法取得了预售销售许可,通常就不应将其认定为“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而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其间所产生的纠纷,应通过民事领域的法律加以解决。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以下简称《人民调解法》)的颁行是我国当前社会治理的需要,将开启我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构的新起点。其立法过程中不仅涉及了诸多利益的博弈,还贯穿着许多重要的理念冲突。立法机关在司法化与民间化、群众性与职业化、统一与多元、灵活适宜与规范程序、垄断与开放等不同选项之间,较充分地听取了各界的意见,经过集思广益,在草案的基础上作出了相对合理的抉择,使这部立法具有了务实、开放等特点和一定的前瞻性。当然,作为一部法律,《人民调解法》并不能解决所有急需解决的问题,在其实施中仍存在一些不确定因素,而法学界也必将提出各种意见。本文在探讨这一立法过程及其主要成就的同时,对其发展前景和问题进行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