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对于北齐境内的户口数,《隋书》卷二九《地理志上》记载:(北齐)洎乎国灭,州九十有七,郡一百六十,县三百六十五,户三百三万。《通典》卷七《食货典·历代盛衰户口》:(北齐)至崇化三年(当作隆化二年,即公元577年),为周师所灭,有户百三万二千五百二十八,口二千万六千八百八十。又,《周书》卷六《武帝纪》云:建德六年(577年,关东平,合州五十五,郡一百六十二,县三百八十五,户三百三十万二千五百二十八,口二千万六干六百八十六。根据上述文献的记载,有些学者曾考证:北周建德六年,北齐有户三百三万余;隋大业初,北齐旧境有户五百四十万,在近三十年的时间里,其增长率约为78%。然而,据我们考证,《隋书》、《通典》。等文献所记载北齐的户口数,其本身并非北齐境内的总口数,只是其境内的在籍民户,北齐境内的实际户口要远高于此。
简介:人们都知道,妈祖为中国沿海,特别是闽台地区的重要神祠崇拜。中国社科院历史所的同事王贵民研究员治先秦史,无疑是位有造诣的、功底扎实严谨的学者。他有一次来电话,向我询问宋代的妈祖有无史料。我只是将“妈祖”一词输入古籍电脑软件,就给他回覆,
简介:<正>闽国是福建历史上的重要阶段,作为五代时期南方的一个重要国家,它的田制在五代史研究方面也有其意义。然而,因材料稀少,迄今尚未有人对闽国田制作过全面解剖,笔者拾掇了一些材料,想对这个问题作些探索,不足之处,还请大家赐正。一、官田和私田唐代福建人少地荒,官府在福建一些地方设置屯田官,组织百姓开垦田地,这就产生了大量的官田。《莆田县志》记载:“前志称吴兴为屯田员外郎祭之从弟,神龙中以家赀筑延寿陂,溉田万余顷。祭为屯田员外郎,其资历不详,必京朝之官来主屯田,而筑陂、填海、开渠诸事,兴代为之,以长官名义行之耳。则北洋之田固官田也。寄郑褒撰吴兴传,谓兴字长官,误也。元和间,斐次元为观察使,堤黄泉三百二十二顷,岁收数万斛,以赡军需,则南洋亦官田也”。从斐次元组织百姓垦田后能得数万斛粮食一事来看,这些田地确为官田,否则,按照民田“三十税一”或“十五税一”的传统,这些田地的税收最多只有数千斛,斐次元能收到数万斛粮食,应为官田的对半分成租。所以,我们认为,《莆田县志》的作者提出唐代莆田的北洋、南洋之田为官田是有道理的。由此看来,闽国建立后,从唐福建地方政权中接收了大量的官田。闽国统治者继续实行屯田政策,王审知在福清沿海屯垦,派遣士兵修筑大塘,占计塘两项水利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