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云计算服务作为一种当前数字化色彩最为显著的商业模式,在数字经济产业中占据着一席之地.数字经济的迅速扩张使信息技术与现有的经济模式不断融合与发展,这在一方面不断便利着企业的生产经营以及个人日常生活,而在另一方面却对国际税收秩序形成了全新的挑战.数字环境下商业模式界限的模糊化以及商业手段的远程化是目前国际税收秩序面临挑战的根源所在,前者使得一项收入的所得定性变得更加困难,而后者则使常设机构原则受到了巨大的冲击.因此,作为数字经济商业模式的典型代表,云计算服务一直是热议的焦点.尤其是在云计算服务不断通过跨国方式得以实现的今天,一国究竟应该如何对于云计算服务恰当行使税收管辖权,有着极其现实的意义.
简介:关于政府采购中心的定位,《政府采购法》有明确的规定,即“非营利事业法人”。由于在实践中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诸如受行政机关的牵制过大,难以摆脱对财政部门的依赖以及存在某些“暗箱操作”等。于是乎便有人提出对政府采购中心要重新定位,使其成为自收自支单位或企业实体,实行“市场化操作”,达到完全的独立。笔者认为,“独立”与“市场化”并不是解决政府采购中心定位的方向,更不是实现政府采购“阳光工程”目标的灵丹妙药。毋庸讳言,目前政府采购中心在运作中确实存在着一些问题,但这并不意味着必须要以对政府采购中心重新定位的办法来解决。更何况,政府采购中心实行市场化也并不能解决受行政部门牵制大、对财政依赖性强以及某些“暗箱操作”的问题。这是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