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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个结果
  • 简介:未成年学生与教育机构的法律关系属于民事教育合同关系及附属的行政管理关系,故责任性质是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法》依是否属于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确定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和普通过错原则,不甚合理。教育机构违反管理义务的形式、侵权行为的形态各有不同,其归责原则也应不尽相同。因教育机构之外人员引起的伤害,教育机构应承担补充责任。

  • 标签: 未成年学生伤害事故 教育机构责任 侵权责任 补充责任
  • 简介:消费权是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的一项重要权利,具有国际人权公约和《联合国保护消费者准则》等国际法渊源,有助于人们获得基本生活资料、得享科技进步成果和维护个人尊严。惟有尊重消费权作为基本人权、作为个人参与市场交易的经济权利、作为个人参与社会和文化活动的社会权利之属性,方能使作为自然的人、经济的人和社会的人的消费者所应享有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作为一项法定权利,消费权理应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而不应被任何人或组织非法限制或剥夺。但是在北京市摇购车政策下,人们针对小客车的消费权已成为概率下的权利。该政策在根本上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涉及广泛的社会歧视,损及消费者尊严,违背了代内伦理和代际伦理,引发了权力腐败和法律纠纷。政府可依法限制城市道路的使用,并对城市交通实施科学的综合治理,但无权限制人们对汽车的消费。摇购车政策显属无法定依据的违法行政行为,为现代社会所不能容忍。

  • 标签: 消费权 摇号购车 正当性
  • 简介:对于如何在民事诉讼中审查交通事故认定书的问题,理论界和实务界一直纷争不断。正确认知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法律属性是解决这一纷争的关键。从现行法规定上看,交通事故认定属于准司法裁判权的范畴,由此产生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自然具有准司法裁判文书的性质;同时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对其证据属性又予以明确。基于此,经由法解释学研究方法所得出的结论是,交通事故认定书兼具准司法裁判文书属性和证据属性。因此,法官应在区分交通事故认定书之事实部分和法律评价部分的基础上,分别采用证据审查规则和准司法文书审查规则对其予以审查。

  • 标签: 交通事故认定书 民事诉讼 法律属性 准司法裁判文书 审查规则
  • 简介:交通管制规范在交通事故侵权责任认定中的作用,不仅关涉法院的相关裁判标准,更涉及公私法规范之间的制度配置和衔接。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对于交通管制规范如何在交通事故侵权责任的认定中发挥作用,法院并无清晰、明确的立场。违反管制规范并不必然导致侵权责任,而实践中责任认定上的混淆则是源于对管制功能和侵权法功能的错误定位。基于此,结合具体适格的交通管制规范,以交通事故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审查为核心,就成为管制规范进入侵权责任认定的合理途径。

  • 标签: 交通事故侵权 交通管制规范 违法性 过错 侵权责任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