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文藉由分析若干罗马法文句的翻译问题挑战当代的法律概念“人”(person)。本文呈现为何拉丁字persona无法成为地方语言person的字源,并主张person的当代用法来自19世纪的德国法学文献,尤其是萨维尼的作品。本文说明persona与诸如gerere、tenere与sustinere(相当于英语的bear、carry、bold)等动词构成一词组,无法单独表达意义。这类词组需要一个属格形态的名词补语,一如其同义语的及物动词“代表”或“代理”(represent)需要一个直接受格一般。另一方面,现代法学文献赋予person意义,将其看作人类个体的同义语,并将其与be动词一起使用。这种用法是现代的发明,译回拉丁文时必定产生混淆。
简介:CorporateFinance作为一种管理活动和一门学科,在过去的一百年间经历了翻天覆地的变化。CorporateFinance的商业实践从初始的公司发起设立融资发展成为集财务决策、财务预测、财务计划、财务控制和财务分析于一身,以筹资管理、投资管理、营运资金管理和利润分配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管理活动。而CorporateFinance作为一门学科也从会计学的分支转而变成了应用经济学的分支,其关注视角也从公司本身转到以证券市场为中心。这一概念被引入中国时,正值我国改革开放与经济快速转型之期,对CorporateFinance的学习呈现断裂式的路径依赖,最终成就了今天CorporateFinanee中译呈现"公司理财""财务管理""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等术语自由生长的状态。当CorporateFinanee进入我国法学界时,"公司金融"几乎成为现有的法学翻译作品对此的标准中译,而实际上,法律语境下的CorporateFinance也经历了上述历史演进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