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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框架下,中国与东盟国家间的相互投资规模日益增大。加强对国际直接投资的法律保护既是最终建成这一自由贸易区的重要条件,也是防范投资风险(主要是政治风险)的必要手段。因此,认识到该区域内国际投资保护制度的重要性,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找出现行保护机制的不足和缺失,从国内法和国际法两个层面提出完善中国与东盟国家间国际投资保护制度的建议将对完善与发展这一国际投资保护制度有所裨益。

  • 标签: 中国 东盟国家 国际投资 保护制度
  • 简介:南海地区的人工噪音来源广、种类多,已经对该地区的海洋生物产生了实际的危害后果。国际法上关于规制南海噪音的主要依据有《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风险预防原则以及不得损害国外环境原则。上述法律依据在具体规制南海的海洋噪音污染时存在法律义务不明确、可操作性差等诸多局限性。为了切实保护南海地区的海洋环境,中国与东盟国家应该确立合作规制南海海洋噪音污染的法律目标、设定合作规制南海海洋噪音污染的具体法律路径、明确合作规制南海海洋噪音污染的具体内容。中国不仅要积极完善本国国内法关于防治海洋噪音污染的法律制度,而且还应该积极利用正在与东盟国家磋商制定《南海行为准则》的良好契机,为早日通过南海地区第一份规制海洋噪音污染的法律文件而努力。

  • 标签: 南海 海洋噪音 人工噪音 海洋环境
  • 简介:虽然欧盟行政法制度中已认可在特定条件下,允许做成附附款之行政处分,但欧盟国补贴实务运作到20世纪90年代后,才真正大量使用附款规定。截至2017年,欧盟国补贴实务运作中,做成附附款之国家补贴决定,俨然已成为一种常见的行为方式。依据2015年修正公布之《执行欧盟条约第93条之程序规则》,欧盟执委会在审查国家补贴案件时,需对许可处分做其他不同程度之限制。决议及判决整理研究发现,欧盟执委会和欧盟法院往往不加区分地适用附款此一制度工具。究其成因,重点在于规范文件未能如同其他欧洲经济法规之规范立法方式,清楚指出条件与负担之差异性。其结果导致执法机关与法院经常各说各话,混淆案件中究竟应该采取何种附款形式才能真正实践个案正义。据此,未来欧盟国补贴制度调整与修正的重点方向之一,即是规范文本的调修,避免类似争议发生。

  • 标签: 国家补贴 附款 条件附款 负担附款
  • 简介:“911”恐怖袭击后,随着美国反恐战略的推行,东盟地区的恐怖活动愈演愈烈,成为恐怖活动重灾区。中国与东盟各国领土相邻,面临着共同的恐怖主义威胁,加强反恐警务合作才能更好地打击恐怖主义,维护国家社会安全与稳定。中国与东盟反恐警务合作虽已初有成效,但仍存在不足,应加强与完善中国与东盟反恐警务合作。

  • 标签: 中国一东盟 恐怖主义 警务合作
  • 简介:欧盟是从事区域性国际私法统一化运动较有影响的国际组织。荷兰作为欧共体最早的六个成员国之一,对欧盟的长期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与此同时,荷兰国际私法的理论及实践又深受欧盟通过的国际法条约的影响。本文着重论述欧盟国际私法条约对荷兰国际私法的立法及司法实践的影响,旨在为重构和完善我国的国际私法提供可资借鉴的参考。

  • 标签: 荷兰人 不动产所在地 涉外民商事 法律冲突 国际民事管辖权 受雇人
  • 简介:东盟成员国通过一系列区域性贸易协定和安排扩大了医疗服务贸易.但是,医疗服务贸易的扩大也给成员国的国内医疗服务市场带来了复杂的影响.从某种程度上讲,东盟成员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中国类似.东盟的区域性立法和成员国的实践可以为中国的医疗服务制度的完善提供一些借鉴.

  • 标签: 东盟 医疗服务贸易 法律制度
  • 简介:区域经济合作是目前世界经济中一个极为重要的发展模式,而中国与东盟之间的合作更是发展迅速。双方签订的《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争端解决机制协议》是落实《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重要组成内容,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提供了法律基础和保障,切实有效地促进了双方在经贸领域的合作与进步。虽然《中国—东盟争端解决机制协议》在适用范围和第三方制度方面具有自己的特点,但它在争端常设机构和仲裁庭的组成上也存在诸多缺陷,只有将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地发挥争端解决机制的作用。

  • 标签: 《争端解决机制协议》 第三方制度 争端解决机构
  • 简介:中国倡导与东盟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承载着国家和平发展重大战略,贯穿了建设海洋强国的内在精神,体现了周边外交政策,是国家全方位开放重大战略布局的组成部分。相关法律机制是明晰各方权利义务,促进合作共赢的重要保障。中国-东盟共建新海上丝路的法律机制可包括行为准则、经贸合作、互联互通、海事合作、搜救合作、油污防控、人才培养等机制的构建或完善。

  • 标签: 中国-东盟 海上丝绸之路 法律机制
  • 简介:经济法和行政法始终无法彻底分开的根本原因在于过去学界一直将国家调节权视为一种行政权。事实上,国家调节(干预)经济的权力是一种不同于传统行政权的新型权力。早期的经济政治体制改革致力于"政企分开",实际上就是要将国家所有权与国家行政权分开。但是政府任意干预企业自主经营的现象仍然十分普遍,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进一步分权,将国家调节权从国家行政权中分离出来。而国家调节权又可以细分为市场规制权、国家投资经营权和宏观调控权,需要进行不同的配置。

  • 标签: 国家调节权 国家所有权 国家行政权
  • 简介:随着WTO多哈回合谈判的僵持和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全球化的进程受阻,贸易保护主义有所抬头,许多国家转而选择更为现实的区域贸易组织来缓解对全球贸易的依赖,为防止在此背景下出现针对我国的“转移效应”,我国极有必要建立区域机制以缓解可能的冲击,从现实来看,对现有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进行深化发展,形成关税同盟,具有经济和地缘等优势,应当对中国一东盟关税同盟的建构进行可行性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指导原则和对内与对外的制度安排。

  • 标签: 中国-东盟 自由贸易区 关税同盟
  • 简介:2001年11月,中国和东盟领导人宣布在未来十年内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2002年11月4日,在第六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和东盟十国领导人签署了《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2004年起,中国—东盟博览会每年在中国广西南宁举办。

  • 标签: 涉外著作权 东盟 民事纠纷 中国 《著作权法》
  • 简介:东南亚国家联盟(简称东盟英文缩写为ASEAN)于1967年8月813在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外长签署《东盟宣言》(即曼谷宣言)之后宣告成立。目前,东盟包括位于东南亚地区的10个成员国。经过40年的发展,东盟已经在许多不同的领域如安全-政治、经济-贸易、文化-社会领域开展了合作并且取得了可喜的成就。

  • 标签: 东盟 东南亚国家联盟 中国 印度尼西亚 东南亚地区 英文缩写
  • 简介:投资自由化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继贸易自由化之后一个更加深入和复杂的问题,基于、等基本法律文件,结合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以及中国和东盟成员国吸引外国直接投资的相关实践,分析外资待遇标准中的国民待遇作集中分析,可以明晰中国--东盟投资自由化发展方向和未来可能取得的成果.

  • 标签: 中国 东盟 投资自由化 国民待遇
  • 简介:今年1月1日,是我国重要的人权法《国家赔偿法》颁布实施八周年的日子。本刊特别推出《聚集国家赔偿》这一策划,旨在从理论到实践、从过去到未来、从集体到个人等不同的视角,与读者交流国家赔偿这一事关国家法治形象、权力机关运转和普通百姓命运的时代话题,以期引起全社会的关注,推动国家赔偿事业健康发展。

  • 标签: 《国家赔偿法》 人权法 国家法 权力机关 法治 颁布
  • 简介:仅40个条文的《东盟人权宣言》承载着东盟成员国的共同人权观念。与《世界人权宣言》和其他国际人权文件相比,宣言无论从整体结构上还是权利范围上都体现时代进步性,特别是其有关人权保护一般原则的规定更是独树一帜,丰富了现行人权框架体系。《东盟人权宣言》虽然仅是一份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人权文件,但它构成东盟区域人权保护的新起点,有利于推动东盟共同体建设,对构建亚洲人权机制具有重要的先导意义。

  • 标签: 《东盟人权宣言》 区域人权保护 东盟共同体
  • 简介:2010年11月10日至14日,由中国法学会和重庆市人民政府主办,中国法学学术交流中心、重庆市法学会和西南政法大学共同承办的第四届"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与发展高层论坛"在重庆市召开,200余位来自中国和东盟国家的司法界官员、律师、仲裁员和学者(其中包括10位部级以上官员在内的91名东盟外宾)参加了本届论坛。

  • 标签: 中国法学会 东盟国家 高层论坛 法律合作 学术综述 重庆市人民政府
  • 简介:以2002年签署的《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为标志,中国与东盟合作发展经历了“黄金十年”。2013年,李克强总理在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提出“2+7合作框架”,提出打造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同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访问东盟国家期间高瞻远瞩地提出了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携手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等合作倡议。这一系列晕大战略构想既符合中国一东盟共同发展的愿望,也为中国-东盟关系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为双方的战略伙伴关系增加了新的契合点。

  • 标签: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 《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 司法合作 中国-东盟自贸区 中国-东盟关系 海上丝绸之路
  • 简介:国家起源理论中的契约理论只是对某种国家形态及功能的事后正当化论说,无法成为一种对国家起源的解释性理论。在奥尔森的理论中,国家是由固定下来的匪帮转化来的,专制国家权力的产生是拥有暴力或私人权力的主体以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方式运用私人权力的结果。国家权力的运作,无论是征收赋税还是提供公共物品,都取决于权力拥有者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逻辑。不同的共容利益导致了民主与专制政府的不同行为模式。相对于契约理论,奥尔森的理论是一种更富解释力且更为简约从而更具竞争优势的理论。

  • 标签: 国家起源 匪帮 契约理论 共容利益 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