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外汇风险正逐步影响着外币债务比例较大的航空公司的经营风险。经济风险、交易风险已成为影响航空企业经营业绩的核心因素。中国航空企业外汇风险管理的战略与方法,应借鉴国外相关经验在可行的范围内进行合理的选择。外汇风险,是指外汇汇率的可能变动给外币债务比例较大的企业造成经济损益的可能性。70年代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后,浮动汇率制开始走上历史舞台,并逐步成为当今世界的主导汇制。在浮动汇率制度下,国际货币汇率的频繁剧烈波动成为国际金融市场的常态。2005年7月21日起,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实行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形成更富弹性的人民币汇率机制。因此研究企业外汇风险管理问题,符合现实经济生活的迫切需要,具有突出的实践价值。
简介:根据本案所适用的国际公约的规定,由一家航空公司出票并实际承运部分航程、另一家航空公司实际承运另一部分航程的航空旅客运输.该两家航空公司并非航空法上的连续运输关系。旅客追究实际承运人所承运航程的责任时。可以选择起诉对象。被起诉的一家航空公司申请追加另一家航空公司参加诉讼的。法院可以根据审理案件的实际需要、诉讼成本、旅客维权的便捷性等因素决定是否准许。旅客支付了足额票款,航空公司就要为旅客提供完整的运输服务:旅客购买了打折机票,航空公司当然也可以相应地取消一些服务。但是。航空公司在打折机票上注明“不得退票,不得转签”。只是限制购买打折机票的旅客由于自身原因而退票和转签,不能剥夺旅客在支付了票款后享有的按时乘坐航班抵达目的地的权利。当不可抗力造成航班延误。致使航空公司不能将换乘其他航班的旅客按时运抵目的地时。航空公司有义务在始发地向换乘的旅客明确告知到达目的地以后是否提供转签服务.以及在其不能提供转签服务时旅客应当如何办理旅行手续。根据《1955年在海牙修改的华沙公约》第十九条、第二十条(1)款规定,航空公司不尽此项义务或者不能证明自己已尽此项义务。而给换乘旅客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