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的不动产交易主要是指不动产的买卖、赠与、交换、预售、抵押、租凭等。因此而签订的合同统称为不动产交易合同。我国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变更,依法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当事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到指定的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不动产所有权变更登记与不动产交易合同的登记,是不同的两个概念,不动产交易合同效力与登记是一种什么关系,目前司法界和学术界都有不同的看法,为此,谈一些个人的看法。
简介:
简介:对不动产登记实行形式审查主义的国家未将善意取得制度适用于不动产,把不动产登记和动产的占有作为物权的法定公示形式,善意第三人信赖不动产的登记或动产占有的表征
简介:从理论依据、构成要件和法律效力上看,不动产亦可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可适用善意取得的不动产包括部分共同共有人擅自处分已登记的、有登记瑕疵的、尚未进行登记但不违章的以及已登记的属赃物的不动产.
简介:善意取得制度是否适用于不动产,学者各持己见,本文总结了肯定不动产善意取得和否定不动产善意取得的主要观点,指出两派观点分歧的根本原因在于法学方法论的差异,并进一步检讨二者的方法论,提出对我国未来物权法善意取得制度的构想.
简介:本文运用物权登记理论,比较深入地阐述了不动产物权登记、不动产债权行为备案与不动产交易合同效力之间的关系。明确指出,不动产登记不是不动产交易合同生效的条件,而是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条件。不动产债权行为备案登记是不动产行政管理的手段和履行合同的义务,而非合同有效的必备条件。
简介:文章分析了不同的物权变动模式和效力,以及对不动产交易的影响,提出了物权变动存在的程序权利,这对选择有利于保障安全、便捷和有序的物权变动模式有重要意义。
简介:当代不动产法评述(八)特邀撰稿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民法室副主任孙宪忠博士(四)登记顺位和预登记1.登记顺位(1)顺位的概念、意义及特征。上文在谈到程序权利登记时,已经对登记顺位作了简单的叙述,我们已经知道不动产登记的顺位对不动产物权能否完全实现发挥...
简介: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是各国民法普遍确立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动产以占有作为公示方法,其公信力表现不足,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正是为了弥补动产公信力不足而建立的.不动产以登记作为公示方法,其表现了足够的公信力,因此无需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补充.我国认可不动产登记的公信力保护,就没有必要建立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
简介:登记是不动产物权公示的法律基础,界定依法登记的权利范围才能形成完整的公示体系.我国法律对该问题欠缺系统的规定,同时对应登记的权利还存在错误的定位.本文认为,立法应明确只有不动产物权才是法定的登记权利;确定登记权利的方式应进择法定主义与开放主义相结合的原则;应建立预登记制度.
简介:三、不动产抵押登记的意义和审查我国对不动产实行登记生效要件主义,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是怎样规定不动产登记的效力,二、 我国不动产登记效力的现行规定 不动产登记制度属于物权法范畴
简介:不动产登记的效力是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核心,也是我国物权立法中需要进一步明确的问题。
简介:自不动产登记制度创设以来,登记机构便面临着这样的困惑:面对申请人的登记申请,登记机构究竟应审查到何种程度才能给予登记,而审查的程度又是由什么决定的?就这一问题,形成了两种观点:一是形式审查主义,另一是实质审查主义.两种观点孰是孰非,莫衷一是。
简介:本文认为:美国的财产制度以不动产制度为核心。作者在文章中对美国的不动产分类制度进行了简要论述
简介:日本不动产估价制度概述李太来一、日本不动产估价制度的形成日不将不动产估价称为不动产鉴定评价,简称不动产鉴定。最初日本有关不动产的鉴定评价是由银行代理进行的。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不动产鉴定评估除满足社会上一部分私人买卖不动产的需要外,主要是满足政府机构...
简介:不动产税属于财产税范畴,其纳税对象主要是遍布城乡的不动产,包括土地、居住用不动产、商业用不动产、工业用不动产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社会公益单位用不动产等多种类型。在我国,开征不动产税的目标主要有稳定地方财政收入,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和促进社会收入分配公平。界定不动产税纳税对象的基本原则主要有效率原则、公平原则、政策调控原则和普遍纳税原则。不同的不动产具有不同的属性,应在分类的基础上区别对待不同的纳税对象。
简介:目前我国不动产登记机关分立,有违国际惯例,也不能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应由统一的机关进行不动产登记。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且出于多用途地籍的需要,由地政机关作为不动产统一登记机关较为实际。
简介:<正>目次一、制度背景及基础分析二、制度构成三、法律效果四、占有的法律意义一、制度背景及基础分析(一)理论论争及评析动产物权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理论界已形成共识,但对于不动产物权是否应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理论界却存在着明显的分歧。学者认为,善意取得制度仅适用于动产,“不动产是绝对不能囊括于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范
试论不动产交易合同效力与不动产登记的关系
不动产税制改革浅谈
不动产善意取得研究
论不动产善意取得
追问不动产善意取得
试论不动产物权登记与不动产交易合同效力的关系——兼论不动产债权行为备案登记之效力
不动产折权变动效力
当代不动产法评述(八)
驳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
不动产登记范围的探讨
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初探
论不动产登记之效力
论不动产登记的效力
不动产登记的实质审查初探
简述美国的不动产分类制度
浅议不动产税制改革的设想
日本不动产估价制度概述
关于不动产税的纳税对象
再论我国不动产登记机关
登记之公信力: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